干洗店不赔偿找律师合算吗,预付卡消费存在的问题

时间:2022-11-22 17:23:14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经济日报

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吴女士最近颇为糟心,春节前她刚在小区楼下某洗衣店充值1000元预付卡,仅使用过一次。但几天前,她突然发现那家店已“人去楼空”,自己却从未收到任何告知信息。

“我在这家店洗衣服将近4年,服务关系相对稳定,所以当店员说充值1000元可享受8折优惠时,我没多想就充钱了。”谈及此事,吴女士十分无奈。

实际上,像吴女士一样遭遇预付卡“踩坑”事件的消费者并非少数。近年来,“预付卡消费”已流行于洗衣、餐饮、健身房、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行业。

预付卡消费是指消费者预先向预付卡发行者支付一定资金,获得消费凭证,按次、按期获得商品或服务,消费者从中享受一定优惠。

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规则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商家“人去楼空”,消费者资金“打水漂”时有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商家,尤其是个体经营者现金流吃紧,预付卡消费受到了严峻考验。

记者调查发现,除“消失”的商家之外,尚在正常营业商家中,也有部分商家单方面宣布暂停预付卡支付,消费者必须使用现金交易。至于何时能重启预付卡使用,商家并未给出明确答复。

那么,当消费者遭遇以上问题时,是否只能自认倒霉?面对预付卡“雷区”,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表示,按照预付卡规则,已付费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实际上已签订了消费服务合同,并且已选择了以预付费形式消费。如果商家暂停预付卡使用、仅支持现金消费,这属于单方变更消费方式,缺乏法律依据。

相比之下,商家“人去楼空”、消费者“退款无门”问题则更显棘手。“如果因经营不善‘人去楼空’,那么就不能以因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商家暂停营业或无法履行,从而适用《合同法》第1178条规定的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原因导致不可抗力致其违约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其责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菊说。

张晓菊表示,即便受疫情影响,商家也要及时履行通知义务,不能“人去楼空”。在国家要求复工复产后,就更不能以此为由不履行合同义务。

因此,商家的这种行为是严重违约行为,应承担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作为消费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向法院提出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

“双方也可通过协商变更服务方式,将线下服务变为线上服务。”张晓菊说,当然,变更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果消费者不接受合同变更,仍可选择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商家退还相关费用。

如果采取预付款方式的商家在涉事案件中涉及金额较大,并且根据商家的具体实际并非属于不能履行情况,而是趁着疫情人为选择“人去楼空”,其行为就涉嫌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情况,构成合同诈骗罪。消费者可保留好相关发票、合同、往来记录,选择报警等方式解决。

此外,消费者还可以选择使用行政手段,比如拨打12315向商家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维护合法权益。(记者 郭子源)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