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4 11:37:09来源:法律常识
3月17日上午,一外地女士在贵阳一家足疗店消费后,没有付清钱款就要离开,遭到了店员的阻止发生争执,她自己选择报警,网格民警赶到后,一番话让她哑口无言……
当日上午11时10分许,南明公安分局一网格民警罗国文随即带领辅警梁玖波、王睿,到场了解情况。
事发地位于花果园金融街附近的一家足疗店。报警人朱女士称,前晚,朋友为她付了钱在此消费,后来因增加了服务项目,没来得及付钱,她朋友因急事便提前退房离开,称12点会来付钱。
她准备离开时,店员上前阻拦,要求付清45元钱才能离开。“我已经给她们说了我朋友会来付钱的,但她们就是不让我走。”朱女士说。
“以前很多人这样赊账,称会回来付钱,但都一走了之,我们才吸取教训,不让她走。”足疗店员工刘女士解释道。
此时,报警人朱女士情绪激动,大声吼道:“我没来过贵州,不知道你们贵州是什么规矩,现在不是5G时代了吗,我朋友12点会来付钱的,我现在要去开会,才报警让你们来处理。”此时她指着网格民警说,“耽误我开会你们要负责”!
“消费付钱天经地义,不仅在贵州,在全世界都是一样。没钱付并不是我们或者店员的原因,耽误开会也是你自己造成的,付钱之后随时可以离开。”网格队员一番话,报警人无言以对。她冷静下来后,表示愿意在店内等待朋友前来把尾款付清再离开。
本报记者 张鹏丨编辑:冷兵丨审校:石婷丨签发: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