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4 21:38:25来源:法律常识
王女士反映,此前她在“上海奉贤区东部某快递服务网点”上班,2018年5月14号开始到该网点工作,主要负责邮件的扫描、分拣、堆积等工作。当时老板周先生承诺每月工资8000元,但并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一直到2019年6月,王女没拿到一分钱,这让她犯了难。
如今,王女士被拖欠的工资已有9万多元,她还告诉记者,前老板曾签过承诺书,自己的劳动所得由目前公司负责人金先生支付,可负责人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支付。记者根据王女士提供的承诺函看到:甲方周某是上海主城区公司奉贤东部公司实际经营负责人,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不善,个人向韵达总部借款人民币肆拾贰万元发放工人工资,现该笔费用由乙方金刚承担下来按约归还,甲方将区域经营权移交给乙方经营,成立上海主城区公司奉贤区四团服务部经营揽派发业务。甲乙双方都已签字按压,并且都留下了身份证号。
王女士认为,目前还在经营的这个网点属于某快递公司的加盟店,公司老板或者总部应该承担自己被拖欠的工资。对此,我们拨打了快递客服电话,客服人员称,了解情况后将第一时间回复 。
随后, 根据王女士提供的电话试图联系目前网点负责人金先生,可对方多次挂断电话。
对此,律师认为,王女士可以搜集相关资料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该快递网点是加盟店或者开办人是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主体,则加盟店或开办人应该承担员工工资等责任。如果加盟店是 总部设立的分公司,那么快递的总部则有清理债权债务的义务。当然,在这起劳资纠纷中,王女士也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对此,王女士说,会尽快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