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4 21:40:12来源:法律常识
工程款150万,拖了两年了,怎么要?
原告:方先生,男,汉族
委托代理人:杨律师,杭州律所
被告:浙江某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某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湖街道
委托代理人:柯某,该公司员工
原告方先生与被告人浙江某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纠纷一案,本院已在2021年8月19日立案受理。本院审查后认为,原告方先生的的居住地是余杭区,实际被告浙江某工程有限公司是在西湖区,一方起诉工程款纠纷案件,由被告浙江某工程有限公司的西湖区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院对本案并无管辖权,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第三款、第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移送杭州市西湖人民法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