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找律师目的,刑事案件开庭前辅导

时间:2022-11-24 21:49:18来源:法律常识

为什么刑事案件一定要做庭前辅导?听听多年刑辩律师的经验

作者:张春律师 专注于经济犯罪案件辩护

很多被告人不知道即将开庭前如何准备,亦不知道刑事律师的重要性,庭审时乱答乱发言,故错失了最佳辩护阶段,使得结果出乎意料。

而庭前的辅导是相当重要的,是一项非常基础且重要的工作,在我们团队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时,有时对被告人的庭前辅导都是需要经过好几轮的。

那么庭前辅导的要求刑辩律师如何开展呢?

1.要求刑事律师做到全程辅导

全程辅导即从被告人带到法庭开始一直到离开法庭,期间包括了法官核对被告人身份信息、讯问、发问(公诉人、法官、律师的发问)、公诉人的举证、被告人/律师的质证,被告人要怎么回答,一直持续到被告人做最后陈述,律师要做一个全程的辅导,而律师的辩护工作必须要考虑到全程。

比如,在我办理的某起电诈案件中,会问被告人的职业,被告人是学生,此时也可回答是无业,但是两者的回答所带来的后果是不一样的;还有我曾经办理的某起保健品诈骗案件中,甲是公司的经理,实际上经过我们看卷其只是挂靠的名义经理,没有实权,只是对外宣传的头衔而已,那么解释经理二字就很有必要,这关系到主从犯的认定;还有我们曾经办理的期货诈骗案件,牛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认定是股东(因为他能力突出,其他的股东“讲义气“就分他股份),其没有投资,这时候如何回答就非常重要了。以上只是列举的个别案件而已,每个案件不一样,所引发的问题也是不一样的。

当然,对被告人的发问工作,辩护律师不仅要把向被告人发问的问题提前告知,还要把公诉人、法官、其他律师有可能发问的问题进行一个充分的预测,让被告人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2.辩护律师除了发表辩护意见,还需要考虑到其他方面的工作

比如,被告人上庭时的着装(干净,整洁着装这会给法官产生一个良好的印象),发言时的声音状态,庭审会有书记员全程记录,如果被告人语言组织不到位或者过快,那么书记员记录的庭审将会有差错或者漏记,那么此时被告人说的话等于白说。

因此,我们代理的案件,都会提醒被告人说话的语速,吐词要清晰。有些被告人对于法官的“高高在上”(因为法官是坐在上面的)产生恐惧,遇到自己听不清的问题,不敢再问一遍,听不懂的问题不敢请他们再问一遍,有些被告人就会猜测性的回答问题,这是一大忌讳,实际上,被告人在庭审时,对于他人的提问没有听清楚的,可以请他人再问一遍,如果他人问的问题其不能理解的,也可以请他人解释,这都是需要律师做庭前辅导后,被告人才会知悉的。

还有,目前刑事案件常规都是公开开庭审理的,也就是网友也可以上网看到被告人的全部庭审过程,但是一些案件涉及到被告人的隐私,被告人不愿意公开开庭审理,那么就需要提前和法院沟通案情。我曾经办理的案件,由于我的被告人在整个案件中起到重大的立功作用,如果一起合并审理,担心会被打击报复,那么我们就申请了分案处理,在另外的案件中,就申请以化名的方式出现,最后得到同意。

除此之外还有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是脱稿讲还是照着书面陈述?我们一般会建议被告人提前准备好书面陈述的话语,倘若被告人能脱稿,那么脱稿讲完以后将书面陈述递交上去,倘若由于紧张不能脱稿那么我们准备的书稿也可以照着陈述。

3.被告人在庭审时回答的问题是带有确定性的,而不是猜测性,疑惑性的

公诉人会问什么问题?法官会问什么问题?其他律师以及辩护律师会问什么问题?都需要做一个预测,辩护律师要告诉被告人应当如何回答。

可能有些人又会产生疑惑,这个律师不是在教被告人做不实的供述嘛?

实际上,并不是的,辩护律师告诉被告人的“答案”都是有迹可循的,我们在开庭之前已经对卷宗了解透彻,被告人在卷宗中的供述都是已经固定了的,这些问题,这些答案都是来源于卷宗或者在会见被告人的时候其所做的辩解,所以不存在“教”这么一说。

当然,律师在庭审时的提问,尽量不要超出庭前辅导时的问题向被告人提问,如果是临场想到的问题,在不确定答案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因为这些问题被告人未必考虑过,回答出来未必达到理想的效果。

不管问题是容易,还是有一定难度的,或者是有陷阱,再或者是威胁,吓唬的问题,我们都要考虑到,提前与被告人沟通,最终作出准确的回答,对于任何人的发问,都要做到心中有数。

辩护律师在庭上,是不做没有准备的发问的,或对答案没有把控的发问,庭上不出意外情况,而庭审的“终极一战”则需要辩护律师庭前专业的辅导,只有庭前辅导工作到位了,庭上才不会出现差错。

张春律师写于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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