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找刑辩律师,巡回检察 从不止步的原因

时间:2022-11-18 02:52:09来源:法律常识

参加对武陵区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有感

常德市白洋堤地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倪志龙

六月下旬,武陵区司法局、武陵区人民法院、常德市看守所等单位,就我院发出的对武陵区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14份法律监督文书,相继书面回复我院,对我院提出的法律监督意见全部予以采纳并进行整改。至此,我院组织开展的对武陵区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暂时告一段落。对社区矫正工作探索开展巡回检察既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又是全市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开展的一次有益探索。在没有现存的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我们摸着石头过河,一步一个脚印,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当我还在回味这次成功的“开荒”时,就被分管领导叫去了她的办公室,领导指示我对此次巡回检察工作进行复盘,总结经验、反思不足。此次巡回检察我有幸全程参与,有颇多感想和思考,我也早有此意。对于此次巡回检察,我有以下感想:

巡回检察是一门排兵布阵的学问。我深切的体会到这次巡回检察队伍的组建深思熟虑,有几个鲜明的特点。领导重视,队伍规格高。巡回检察组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荣明任组长,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艳霞,市白洋堤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建国,市白洋堤地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蒋天任副组长。又如整合全市检察资源、集中优势兵力。巡回检察组以市白洋堤地区检察院为主,联合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同时抽调基层院业务骨干,整合了市院、派出院、基层院三级力量。再如检察小组搭配干练专业。搭建了四个检察小组,各小组均配备一名员额检察官加一名检察官助理,严格遵循“巡回检察也是办案”的工作要求。

巡回检察是一门沟通协调的艺术。巡回检察前,我们将巡回检察工作方案、需提供的材料和事项清单送达常德市司法局、武陵区司法局,并协商拟定动员会议议程和参会人员。巡回检察中,按照之前提供的事项清单,我们要求武陵区司法局给四个检察小组各配备一名联络员,负责协助检察小组的日常检察工作。巡回检察后,我们制作反馈意见征求意见稿,送达常德市司法局、武陵区司法局,充分听取他们的解释和意见,进行相应修改后再正式进行反馈。由于沟通协调到位,巡回检察得到了被监督单位充分的支持配合,进行的流畅顺利。

巡回检察是一门质效兼备的功夫。此次巡回检察,我们以程序正义保证监督质量,全程按照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取证,并在法律文书中,将查明的违法事实、相关证据、违反的法律法规和开展监督的法律依据一一列明,令人信服。我们以高效率的办案保证监督成果,四个检察小组白天分头调查、收集、取证,晚上碰头、讨论、归纳,短短5天的现场检察,共实地查看6个司法所,发放52份调查问卷,与16名社区矫正对象谈话并形成笔录,调阅600余册档案材料,共发现13个方面38项问题,发出14份法律监督文书。高质效的监督彰显了巡回检察权威,市司法局领导在反馈会上表示巡回检察指出的问题客观真实,对反馈意见照单全收,积极整改,并反思当前社区矫正部门开展工作过于依赖信息化管理系统,要以此次巡回检察为契机,堵住漏洞、改进提高。

巡回检察是一场从线到面的监督。此次巡回检察,我们以检察武陵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为主线,覆盖社区矫正工作各环节,辐射武陵区人民法院、武陵区公安局、常德市看守所、汉寿县人民法院、鼎城区人民法院、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以及武陵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由我院发出检察建议4份,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纠正不当暂予监外执行意见书2份,提出口头建议2份。还指令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对鼎城区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份;指令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对汉寿县人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向省人民检察院上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造成社区矫正对象漏管的线索1条。检察监督从线到面,取得了办理一类案、治理一大片的良好效果。

巡回检察是一场革故鼎新的实践。此次巡回检察,我们除使用传统检察手段外,还积极发掘新的问题线索来源,探索采取新的调查手段。如巡回检察前,我们向30名刑辩律师发放调查问卷,邀请了10余名经验丰富的刑辩律师,召开检律座谈会,收集到了一定的问题线索。巡回检察中,我们探索使用大数据排查手段。如分析、比对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数据库、司法所日常管理记录数据库,共筛查出了6名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记录与实际不符。

由于是首次对社区矫正工作探索开展巡回检察,正如公诉是一门遗憾的艺术,此次巡回检察难免也存在遗憾,个人认为有以下三个方面可以改进:

任务分工还可以更科学。此次巡回检察既按照社区矫正环节进行任务分工,又按照社区矫正对象类型进行任务分工,各小组任务均有重合,稍显混乱。可以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各小组先按照司法所进行分工,再将问题归纳汇总,这样更有条理。

沟通协调还可以更周全。此次巡回检察只注重和司法行政单位沟通配合,与法院、看守所等其他被监督单位沟通协调不够,在反馈会前一天才临时向法院征求意见,修改反馈意见、法律监督文书,导致工作出现被动。今后沟通协调要更注重全面及时。

检察手段还可以更多样。此次巡回检察,主要采取调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听取情况介绍、开展问卷调查、与相关人员谈话等传统方式进行。由于时间安排比较紧张,对大数据核查手段运用较少。今后,要进一步丰富有效的调查手段,积极探索大数据赋能巡回检察。

此次巡回检察虽已告一段落,但对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的探索一直在路上,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弥补不足,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听取社区矫正机构、法院、公安等部门意见和建议,切实支持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开展执法活动,实现多赢双赢共赢。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