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4 23:45:50来源:法律常识
买影视平台VIP嫌贵,
去电影院看电影嫌吵?
现如今,
网上购买片源已经成为
不少人“追更”的新选择。
无需焦灼地等待更新,
无需动辄五六十元的电影票,
几块钱就能“打包”走
最热的影视作品。
但是,
这种“便利”也导致屡有热播影视剧
被泄露、盗版疯转的事发生,
还有人打着“卖片”的幌子实施诈骗,
而被骗的买家也不在少数。
私自售卖影视剧资源该担何责?
“买片”是否涉嫌违法?
借“卖片”之名诈骗,法律怎么说?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李兆岭律师的专业解读!
私自售卖影视剧资源该担何责?
现如今,通过网络售卖的影视资源常见有两种:一是刚上映、需要在影院观看的电影;二是网络平台上需要付费或是会员才能观看的影视剧。卖家通过网络售卖盗版影视资源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除此之外,卖家还可能需承担行政责任,即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如果卖家制作盗版影视剧出售,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卖家不制造盗版作品但是从别人那里买盗版后再出售的,可能涉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除了盗版影视剧,色情影片也是资源买卖的“重灾区”。色情影片属于淫秽物品,我国法律对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均有严格限制,售卖色情影片已涉嫌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买片”是否涉嫌违法?
除了“卖片”,“买片”同样可能触及法律红线。如果买家主动要求对方提供盗版影视剧资源,属于教唆行为,同样可以构成犯罪;如果买家在购买影视资源后再进行传播,如出售给第三方等,也可能构成上述“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同样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果买家购买的是色情影片,购买后将其传播了出去,则可能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需要特别注意,传播淫秽物品罪不要求以牟利为前提,只要向他人传播就构成犯罪。另外,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将会被从重处罚。
借“卖片”之名诈骗,法律怎么说?
不少真实案例证明,有些人打着“售卖影视资源”的幌子招揽买家,一旦有人咨询购买影视剧,就会被以“收保密费”“需要押金”等各种理由一次次收取费用。更有甚者,会以“点击链接”“裸聊”等诱惑买家,之后盗刷买家银行卡或威胁买家打款。这些行为,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他人利益的目的,构成诈骗行为,如果诈骗数额达到各地诈骗罪入罪标准,则可能涉嫌诈骗罪。如果单次诈骗数额达不到入罪标准,但累计诈骗数额达到入罪标准的也可以入罪。如果诈骗数额未达到入罪标准,不构成刑事犯罪,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如拘留、罚款等。
文字:李一鸣
来源: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