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00:15:29来源:法律常识
代书遗嘱被判定无效,律所应不应该负责?近日,上海杨浦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子。
一老汉生前通过律师立了代书遗嘱,其名下一套房产由弟弟妹妹继承,因有三人与姐弟俩发生继承纠纷,法院判定遗嘱无效,遗产由5人平分。
遗嘱明明由律师代数并见证,怎么能无效呢?姐弟俩将该律所诉至法庭,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陈禾生前未婚,无子女。2017年2月28日,陈禾委托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订立代书遗嘱,死后由其弟妹二人陈凤、陈华继承其在上海市虹口区的一套房产,姐弟二人各继承一半。
2017年3月3日,陈禾去世。本应按照遗嘱分配遗产,却出现三名陈姓案外人,要求继承死者的遗产,姐弟二人与三人发生继承纠纷,最终法院判定,遗嘱无效,遗产由5人平分。
因遗嘱被认定为无效,姐弟二人损失系争房屋60%的产权份额。二人认为,该律师事务所未能为死者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导致两人财产损失,因此要求该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
该律师事务所辩称,遗嘱之所以被认定为无效,是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遗嘱继承纠纷中存在重大失误所致,没有提供了陈禾因病无法正常握笔书写的证明。立遗嘱时陈禾意识清楚,遗嘱上的手印也是其亲自按上去的,虽没有录音录像,但现场拍照能够反映律师与陈禾交谈的过程,见证遗嘱是合法、合规、尽责的。
法院审理认为,律所在收取对价后,有义务为陈禾提供完善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但在代书遗嘱过程中,律师既没有做谈话笔录,也没有录音录像,而是仅凭自己的记忆时候整理,致使代书遗嘱因不符合时空一致性的要求,无法证明系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姐弟二人不能按遗嘱继承陈禾遗产的根本原因,是律所没有给陈禾提供完善的法律服务,以致立下了无效遗嘱。
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在履行自己职责中的过错,侵害了陈氏姐弟依遗嘱继承遗产的权利,由此给二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上海某律师事务所赔偿陈凤、陈华经济损失1,188,000元。
该律师事务所不服上诉,由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审理,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马云云 崔岩 实习生 刘晗)
(壹点号:法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