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03:17:55来源:法律常识
一、网络对律师的价值显著提升
随着短视频、直播的趋势迭代,用户体验的升级变革,法律服务业也会被同样所对待,特别是执业律师!
以前当事人和律师大部分都是简单的交易服务关系,而接下来会变为人设+长期陪伴的“养客户,运营客户”的关系!
客户对律师的选择会进入到一个全方面的了解评估,从0到认识再到对这个律师本人有认知的过渡,而才会去选择是否委托其合作!所以案源形式网络化进程必定会加快,特别是在品牌背书这块的价值上。
客户会脱离曾经找律师就像商城买日用品一样,差不多就行,随手拿一个!而后续用户会全方面的了解对比,最终选择一个律师合作。
通过初次的基本合作或委托,如果这个律师逐渐很了解自己或公司的业务,会发展到一个长期法律顾问的角色,而后产生的纠纷或周边朋友的,第一时间会优先考虑你,选择你。
所以律师一定要在网络上去留下痕迹,最好是能有一系列代表你人设的内容,比如几十个短视频、文章专栏、时而的直播或专业讲课内容等,只要是能让用户对这个人设有感知的内容都ok,你不一定要成网红,但是一定要有内容信息去呈现你的专业+实力。
二、案源渠道形式多元化
个体优秀律师的崛起、互联网技术+法律的结合度更高、信息传达更便捷,法律商业模式越成熟,一定会带来案源渠道的多元化!我认为主要下面几个维度会去造成改变:
01、监管的升级
02、客户对服务要求的提高
03、竞争,促使团队化作战
1:法务公司vs律师是合作还是竞争?
上周我接到百度官方的通知,说是现在律师个人和法务公司法律科技公司都不能在百度新开户投放竞价广告了,已经开的会进行收缩和资质的补充,这个事会带来什么呢?
原本法务公司可以通过推广体系截取潜在当事人的事现在遇到阻碍了,不能推广就意味着少了一个案源渠道,怎么解决呢?答案是找律所合作或直接找律师成立律所或收购!
就最近这一周,我已经收到有3个法务公司的老板找我给对接或找愿意被收购的律所,然后一起合作做业务,律师负责办案,他们负责找客户成交客户。
那么原来是竞争关系的法务公司目前更趋于和律师做合作的关系发展了,其实这对律师行业也是一个好事。如果某家法务公司和律所建立了完全信任的关系,其实里面发挥的价值远远大于律所自身的摸索,因为一个成熟有基础客户量的法务公司,他们的那套市场化打法往往是律所或律师欠缺的,也很难自学自用的。
2:客户要求提高,律师更爱羽毛!
目前的信息泛滥,客户的信任选择难度大,而刚好认识的律师不多或只认识原来找过你办过某一类案件,现在是另一类案件,或者其他城市律师需要找另外一个城市的律师,这种大环境下,其实律师间合作案件的空间被放大。
律师其实和当事人一样,也会面临我介绍出去的案子希望对方律师是个靠谱负责的,能把案子给办理好,不要给自己造成至少负面的影响,所以如何找到另外一个城市合适的律师也是一个关键。
在这个点上面,我认为大律所就有了优势特别是全国性的,如果能把内部案源的交叉价值提升起来,我认为给律所增收带来15-25%的可能性是有的。
因此,老何认为这种不论是律师和律师之间的案源合作还是互联网行业的公司、机构等于律师的案源合作都是一个机会口,就看谁能把这个业务做好做到头部并且还做的有口碑!
3:竞争带来的抱团取暖!
说实话,短短的5年之间,我这个法律行业的运营营销人明显能看到行业的竞争和不断迭代,而且随着疫情的这几年尤为明显。
某法律平台会员律师数排行
如上图,北京的竞争异常大,虽然这个图不能完全代表什么,但是律师人数增长带来的竞争、行业客户成本价格的竞争、经济下行客户预算的降低等等都是事实,而作为律师也罢小律所也罢,不抱团合作将难以支撑。
单打独斗的时代优势已经没了,所以一些思维前沿的律师他们都已经在走团队化、标准化,网络市场化,服务流程可视化等等一系列改变。
当一个当事人在选择律师的时候,你说他是优先选择一个个人律师还是有一个团队来处理他的这个事呢,我想肯定是团队,因为合力可能会考虑的更全面,聚合后的战斗力也才最强大。
而在专业维度上,团队也可以更加的分工明细化,把方向统一,做各自擅长的事,担所担部分的责!压力小,效能也会高,也没什么心理束缚。而且在网络上去做内容营销的时候,信任背书也加强,大家共同生产内容效率也会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