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有扣钱的吗,用人单位要扣钱,合法吗怎么办

时间:2022-11-25 04:13:26来源:法律常识

曾经有人咨询,我在用人单位的车间属于维修人员。用人单位规定:周一、周五,不允许休假;周六,周日,不允许休假。如果休假,扣除工资200元。月末车间有五天检修的时间,检修人员不允许请假,请假扣工资500元。另外,用人单位扣钱(官方说已经造成经济损失,其实个人认为没有)要通知本人吗?需要本人签字吗?

用人单位要扣钱,合法吗?

什么时候休假、不予休假,这个应该是属于用人单位管理的范畴。如果有相应的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约定,这个管理权应该给予用人单位。

但是,扣除工资200元、500元是否合理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掌握的基本原则是,请假多久,就扣除多长时间的工资。

比如,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月工作天数21.75天,月工资4350元,那么,日薪=4350元/21.75天=200元/天,时薪=200元/8小时=25元/时。这个时候,请假一天扣200元,正常;请假一小时,扣25元,正常;但如果在这个工资标准下,请假一天扣500元,请假一小时扣50元,那就可能不合理了。

之所以说“可能不合理”,还需要考虑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是否确实给用人单位带来了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就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员工只要请假,势必会找一个临时工顶替,而且临时工的工资不是在职员工的正常工资200元,而是500元(有证据证明,也是经济损失的一种),那么,这个时候,用人单位每天扣500元也说得过去,因为经济损失在这里(其他经济损失,只要有证据证明即可)。

当然,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至于用人单位扣钱是否通知本人,需要看之前有没有约定。如果有,可以不用签字。否则,员工一直不签字,用人单位是不是就不能扣呢?或者说大一点,用人单位是不是就不能管理了呢?

用人单位要扣钱,合法吗?

说到这里,我们不妨把范围扩大一些,究竟用人单位的哪些扣工资行为违法呢?

1.上班迟到扣发工资,违法!

实际上,许多用人单位不管是员工手册、规章制度,还是劳动合同,处处都写明迟到、早退如何罚款的规定,可以说是明目张胆地对迟到早退罚款。但是,这种做法明显是违法的。第一,一般的用人单位没有罚款的权利;第二,一般的迟到、早退不会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

如前所说,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只有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所以,因为迟到、早退而进行罚款,不管是扣半天还是扣一天的工资,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那么,用人单位会想,没有约束条件,企业管理不是乱套了吗?不,“罚”可以,但有一个“度”。如前所说,一个小时的工资是25元,那么迟到或早退一个小时,就扣25元。除此以外,用人单位其他扣工资的方法,都是属于违法。

2.请假翻倍扣工资,违法!

有的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请假,不管三七二十一,扣两倍工资,甚至三倍工资。不得行!

劳动者如果请事假,请几天就扣几天,这无可厚非。毕竟,劳动者没有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是,为了惩罚而罚,请一天扣两倍、三倍工资,实在是有点不合常理。

3.孕期职工产假扣工资,违法!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因此,以产检请假,不得克扣工资。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当然,这里需要做一个区分。产检不等于病假、事假、旷工。也就是说,请假陪老婆去产检,用人单位可以扣工资;但老婆请假去产检,用人单位不能扣工资。

用人单位要扣钱,合法吗?

4.工作绩效不达标扣工资,违法!

即使用人单位经营亏损,甚至破产,也必须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因此,用人单位以员工考核不达标,克扣工资也是违法行为。

5.员工辞职扣工资,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一般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动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时候时候,不得扣发工资。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还应该注意,一是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二是即使是捐款,也不能强制性捐款。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试用期内职工的工资标准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但是却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捐款,公司需要先把工资发放到劳动者手上,然后由劳动者志愿捐赠。是否捐、捐多少,以什么方式捐等,都由劳动者自行决定。

当然,如前所说,如果确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