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05:53:33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鲁网
鲁网1月2日讯 记者日前获悉,深圳赛菲尔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下称赛菲尔珠宝)日前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下称福田区法院)提请1271万元的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人王义善以个人房产为本次诉前保全提供等值担保。
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披露的(2019)粤0304财保4634号民事裁定书显示,被申请人为庄某某,男,汉族,1982年5月8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赛菲尔珠宝请求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12713510元的财产。担保人王义善已提供房产作为担保,担保金额以人民币12713510元为限。
福田区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并依照有关规定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庄某某名下价值人民币12713510元的财产;查封申请人深圳赛菲尔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的担保人王义善名下用于担保的房产。
公开资料显示,王义善为赛菲尔珠宝的董事长,也是赛菲尔珠宝法定代表人王卓的父亲。那么,深圳赛菲尔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讼对方的财产,为什么还要董事长做担保呢?
法律人士告诉记者,通常情况下,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需要提供担保,以便赔偿可能因保全错误对被保全一方造成的损失。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时应当提供的担保数额未作规定,过去实践中通行做法是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
对于案件详情,1月2日上午,记者试图联系与案件相关的代理律师了解详情,该律师所在律所工作人员在了解记者的意图后表示,会告知律师与记者联系。截至发稿时,记者未收到该律师的回复。(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