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旅游签找律师转工签,招聘广告是要约邀请

时间:2022-11-25 06:40:12来源:法律常识

一些单位在招聘信息中虚假承诺,等签劳动合同时却对工资等事项重新约定

真坑!应聘前要警惕招聘广告中的“要约邀请”

阅读提示

招聘广告里提到的薪酬待遇和劳动合同一样有法律约束力吗?答案是否定的。但招聘广告不具法律约束力,就可以随意承诺吗?面对真假难辨的招聘广告,求职者该如何应对?

“招聘广告明确月薪4200元,实际只有2300元”“企业的招聘信息写明入职以后可以输送海外接受培训,却始终不予兑现”“招聘现场开出的3%销售提成,实际发放只有1.3%”……

招聘广告,是求职者了解用人单位的第一窗口,呈现的内容直接关系到双方能否成功“匹配”。近年来,一些单位为了吸引人才加入,不惜在招聘广告中“美化”薪酬待遇等事项,等到签订劳动合同或是兑现承诺时却又否认招聘信息的法律效力。

因为缺少法律知识储备,很多求职者签订合同以后才发现招聘广告的猫腻,这时再去申请劳动仲裁,就很难得到法律支持。

“美化”后的薪酬待遇

2016年4月,即将大学毕业的小王来到烟台的招聘会现场求职,一家房地产公司展台吸引了众多求职者,招聘广告上对工资待遇、福利保障和发展前景作了非常优越的描述,销售岗位的提成比例更是达到3%,高于同行业平均比例,小王顺利通过面试进入该公司工作。

入职一个月,公司与小王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写明,提成按照房产实际成交额1.3%按季度计发。小王没有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就签了字,之后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奖金提成。小王认为,公司招聘时明确承诺提成比例为3%,如今违背承诺属于违约,为此申请了劳动仲裁,但并未得到支持。

有着类似经历的还有威海的小李,原本有一份稳定工作的小李,在一家外资企业发布的招聘广告中看到:“本单位录用的员工将送到国外培训半年至一年。”为了增加海外培训的履历,小李毅然辞去原工作,顺利应聘到该外资企业。

进入新单位,小李各方面表现突出,本以为可以争取到出国的机会,然而两年之间,公司没有选派任何员工出国培训。小李多次询问公司负责人,却得到各种推诿答复。小李认为公司通过欺骗手段发布招聘广告,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依旧被驳回请求。

广东一出租车公司招聘网站信息显示月薪4200元,职工王某入职以后每月只有2300元;求职者单先生应聘某广告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发现薪资条款与招聘广告不符……查阅全国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招聘广告与劳动合同不一致引发的劳动仲裁不在少数。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关键字,涉及该类情况的案件多达上百件。

无论是通过仲裁申请还是法律诉讼,记者发现,求职者的诉求很难得到支持,不少案件都被以“招聘广告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为由被驳回。

“要约邀请”不同于“要约”

明明是用人单位作出虚假承诺,让求职者权益受损,为什么求职者却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

山东锦海盛律师事务所刘冉律师表示,该类案件的核心要从法律上的“要约邀请”和“要约”的区别说起。

要约邀请,是希望或者要求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意思的表示,本身对发出者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要约,则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

“从法律上讲,招聘广告就像其他商业广告一样,属于要约邀请,这是用人单位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发出的一个邀请,除有特定承诺之外本身不产生法律约束力。按照法律规定,单位聘用员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应以劳动合同为准。”刘冉说,有些用人单位为了吸引求职者,在招聘信息中进行虚假承诺,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条款进行重新约定,如果求职者没有仔细阅读,很容易产生劳动纠纷。

但是如果求职者和用人单位达成意向,单位再次发出入职邀请,此时的入职邀请虽然不是劳动合同,但已经属于要约行为,就具备了法律约束力。

“前文小王和小李的经历就是因为招聘广告与劳动合同条款不符,即便提出仲裁,法院也会依据劳动合同进行判决。”刘冉说。

诚信招聘避免劳资纠纷

招聘广告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就可以随意承诺吗?

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元祥明确表示:“不可以。”招聘广告中的承诺未写进劳动合同,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用人单位发布虚假招聘广告也有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一旦被认定为欺诈行为,劳动合同有可能被认定无效,求职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补偿金。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用人单位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和广告的行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求职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说明,但在招聘广告中有相关的明确承诺,发生劳动争议时招聘广告可以成为法官判决的重要依据。”郭元祥说,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产生“是否有提成”的纠纷,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制度文件均没有此项说明,如果这时求职者出具当时的招聘广告,上面有关于岗位提成及标准的说明,再结合实际工资发放情况,就可以作为有力证据。

面对真假难辨的招聘广告,刘冉建议求职者,首先要选择正规的招聘平台,不要轻信街边地摊、墙体广告、弹窗广告等招聘信息;其次要对用人单位提出的薪酬待遇等进行核实;三是签订书面合同时,一定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薪酬待遇条款是否有清晰的说明,以此作为日后纠纷的重要法律凭证。

从用人单位的角度,刘冉认为无论是否刻意为之,通过虚假承诺增加岗位吸引力,势必会对单位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要想规避此类情况,用人单位首先应该据实发布招聘广告,建立诚信和谐的劳动关系。(记者 张嫱)

来源:工人日报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