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11:15:46来源:法律常识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苏叶
案例:李某是西固区某小区5楼的业主,入住该小区尚不满半年。今年6月的一天,下班回家的李某突然发现自家客厅的吊顶、窗台还有卫生间墙壁出现渗水现象,当即认为是6楼邻居赵某家漏水所致,遂立即上楼寻找赵某,可屋内始终无人应答。后李某将此事告知了小区物业,并通过物业公司联系到了赵某本人,经过近2个小时的等待,赵某终于在当晚8时返回家中并将家中地面积水排出,可此时李某家中的部分电器已经因为渗水而损坏。事后据赵某所述,当天下午他在家中使用洗衣机盥洗衣物时接到了朋友打来的邀请电话。由于家中的洗衣机为全自动模式,赵某虽知道衣服尚未洗完,但自觉不会有什么问题,于是赴约外出。或许是因为脏衣服口袋内藏有纸屑,洗衣机在排水时将纸屑冲出,堵塞了家中卫生间的地漏,致使地面大量积水,进而又渗漏至楼下的李某家。双方协商无果,于是李某将楼上的邻居赵某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第一时间前往李某与赵某的家中走访,现场确定楼上漏水的原因及楼下的受损情况,然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接受了法官的提议。一周之后,李某与赵某来到了西固区法院提交撤诉申请。
辛辛苦苦装修的房子突然渗水,相信任何人遇到这种事情都难免烦心。那么,遇到此类情况业主到底该如何维权?我们邀请甘肃正步律师事务所的姜剑霄律师来帮我们解答。
记者:发现房屋漏水该如何维权?
姜律师:对于因邻居家漏水而被侵害的,首先需要查明漏水原因。如果查明漏水是邻居造成的,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对方拒不赔偿的可以及时留存证据,并找专业鉴定机构做损失鉴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对方不理会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以先自己请施工队进行修补,所花费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再通过法院要求楼上邻居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记者:装修导致漏水,物业要负责吗?
姜律师: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物业公司发现在装修过程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时,应当通知行为人立即停止并改正;行为人拒不停止或改正的,应当及时报请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如果业主遇到了此类问题,应首先向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如果没有尽到上述义务,就应该为受到损失的业主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义务,则不承担责任。
记者:如果是购买的新房出现漏水等问题该如何维权?
姜律师:《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明确,正常情况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最低保修期限分别是:屋面漏水,保修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保修1年;墙面、顶棚抹灰脱落,保修1年;墙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1年;供热或供冷系统和设备保修1个采暖和供冷期;卫生洁具保修1年;灯具、电器开关保修6个月。保修期从房地产开发商将竣工并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发生保修范围之内的非人为损坏,由房地产开发商免费维修,因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保修单位进行维修时导致房屋的使用功能受到影响,购买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但要注意,因住户不当使用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损失,开发商不承担保修责任。
姜律师提醒,业主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漏水事件时一定要理性对待。一旦遇到自己房屋出现渗水的问题,应首先分析造成渗水的原因,找出责任人,保全好证据。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