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17:37:06来源:法律常识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不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直接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也不管双方直接的劳动合同是否对缴纳社会保险问题作出约定,用人单位都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因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因此,即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双方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约定单位不用缴纳社会保险,都不会影响到单位该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往往在出现经营困难或者出于节省总的用工成本出发,存在拖欠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根本不给劳动者开立社保账户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该如何维权呢?
在我国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纠纷,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需要经公处理,是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的,只有在不满意劳动仲裁结果的情况下,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在现实中,并非所有的劳动过程中的纠纷都能直接提交劳动仲裁。因此,在遇到单位不给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劳动者具体维权可以分情况这么做
对于已经开始社保账号,只是由于某种原因,用人单位存在拖欠资金情况,劳动者维权方式是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立案,由管理部门来解决。
而对于用人单位开始就没有建立社保账户等情况,劳动者维权的方式,对于已经发生了劳动关系而没有缴纳社保的期间损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以上就是针对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的两种情况及救济方式。有问题可以关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