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18:34:14来源:法律常识
北京中征律师事务所在办理江西省某市的土地征收案件过程中,指导委托人就其房屋被违法强拆的情况,依法向该市公安局提起查处申请。该公安局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查处的法定职责。委托人在中征律师的指导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审理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判决书》,确认该市公安局不答复的行为违法。中征律师成功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雷先生的房屋位于江西省某市某村,多年来一直在此居住。2021年12月31日上午,雷先生的房屋被不明身份人员非法拆除。这一行为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在咨询多家律师事务所之后,雷先生最终决定委托北京中征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
北京中征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成立维权办案组,第一时间启动律师沟通函、信息公开、查处申请等程序。委托人雷先生在张晓霞律师的指导下,针对不明身份人员非法拆除其房屋的行为向某市公安局提起查处申请,并邮寄相关申请材料。
经查询,该邮件在2022年1月1日已显示签收,但该公安局一直没有对委托人提出的查处申请予以答复。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3月15日,张晓霞律师指导雷先生就公安局不予答复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6月28日,委托人雷先生收到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书,确认该公安局没有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作出答复,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判决被告某市公安局对原告雷先生的申请不答复的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