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23:23:22来源:法律常识
作为一个执业7年的律师,现在一听别人找我写遗嘱,我都害怕,建议让其直接去公证处,因为责任太大,吃不了兜着走,我是有案例的。
几年前的一天,突然有人给我打电话,说以前找我写了一份遗嘱,我在上面签了名,现在立遗嘱人去世了,遗嘱涉及一套房子无法处理。
第一反应我不太可能做这种在遗嘱上签名的蠢事,让他加微信发来看看,果然遗嘱内容是我写的,下方见证人处签了我的名。
但是这档子事我真的记不起来了,我忘记了是当时主任安排我这么做的,还是我自己这么做的。
没办法硬着头皮接了案子,又当诉讼代理人又是遗嘱见证人,现在还没太研究是不是有问题。好在,最后调解结案,此事做罢。
想起这件事,我经常后怕,如果没调解,实体上可能就要出问题,因为我一点都想不起来当时怎么写的,我怎么签的名字。
因为遗嘱上面的所有人如果没在同一时空在场签字,这份遗嘱就要出问题,涉及到的房子根本就处理不了,我就废了。
感谢命运让我化险为夷,从此再也不碰遗嘱,只出建议,还是交给公证处来做吧。毕竟将来办理继承时,人家认公证处不认律师写的东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