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02:48:54来源:法律常识
导语
上周末拉开了线下报名验证的序幕,大家都验证得怎么样?还在观望的家长要看好自己所在区的时间节点,千万不要错过时间!
今天托幼君就给大家汇总了16区详细的录取顺位,顺便附上验证需准备的材料,帮大家更清晰你到底排在哪个位置,为录取更添一份信心!
沪籍和非沪籍所需材料:
幼儿本人
出生证明
户籍证明
住宅类房产证
《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准分值证明
动迁协议书
房屋租赁证明
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有效签证外国护照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所需材料:
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外籍适龄幼儿所需材料:
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
《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录取顺位:
1.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就近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3.本市外区户籍,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4.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5.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6.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且持有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
7.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且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8.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9.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非本市户籍幼儿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一、父母稳定居住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1.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居住证磁卡、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等
2.若在招生区域内有直系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以及房屋产权人与儿童关系的证明
3.若直系亲属有招生区域内户籍的,提供直系亲属户籍证明及直系亲属与儿童关系的证明
4.若父母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提供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积分通知书”,积分通知书上显示的居住地在招生区域内,且注明申请入园幼儿本人为同住子女
二、父母稳定就业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1.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证明
2.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载明的“灵活就业登记情况”)
三、幼儿证照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幼儿本人户口簿、幼儿上海市居住证、幼儿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等
四、奖励条件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1.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技术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原则上须经相关部门官网验证视作有效)
2.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五、“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记证明
报名小班幼儿需提供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打印的《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或登记成功短信
注:上述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将取消幼儿录取资格。
录取顺位:
1、人户一致
2、集体户口/人户分离
3、非沪籍,持本区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值
4、非沪籍,居住证未达到标准分值
5、港澳台
注意:
2019年12月31日前(含2019年12月31日)入户或办妥产权人符合相关要求的房产的小班适龄幼儿报名非市示范性公办幼儿园,当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依据一定的条件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2020年1月1日后(含2020年1月1日)入户、户主符合相关要求或办妥产权人符合相关要求的房产证的小班适龄幼儿属于统筹对象,将视名额情况在全区范围统筹安排。
一般沪籍所需材料:
户口簿
出生证明
预防接种证
房产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集体户口所需材料:
本区集体户口证明
出生证明
预防接种证
《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所需材料:
1.户口簿原件;
2.儿童出生证明;
3.预防接种证;
4.父母一方经本区办理且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5.随迁子女经本区办理且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6.父母一方持有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单;
7.本区房屋产权证;
8.《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9.父母一方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10.父母一方高级技术或职称证书;
11.《2020年静安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积分登记表》(登陆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下载)
12. 《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所需材料:
儿童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等。
外籍所需材料:
儿童本人在有效期内的护照及入境签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海外人才居住证或市人社局出具的享受优惠政策证明、《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等。
录取顺位:
静安区比较特殊,示范园、一级园、二级园和民办园的招生要求都不一样。
一、市级示范园
市级示范园招收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继续采用电脑派位或自主招生的方式进行录取。
1、南阳实验幼儿园、南西幼儿园、威海路幼儿园实行电脑派位招生!
2、芷江中路幼儿园、安庆幼儿园、实验幼儿园自主招生:
优先招生地块内的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均须满2年以上(户籍迁入截止统计日为2020年4月15日),户主及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为儿童的父或母
二、一级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幼儿园
一级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幼儿园原则上采用“填报志愿、按类排序、统筹协调”或“相对就近、对口入园、统筹协调”等办法,根据儿童与户主和产权人的关系、报出生及报入户口的日期先后等综合情况,进行录取。
一级园:
1、延安中路幼儿园、新闸路幼儿园、华山美术幼儿园、小棋圣幼儿园、吴江幼儿园、余姚路幼儿园、常德书法幼儿园、余姚路第二幼儿园、常熟幼儿园:
①第一志愿填报一级园者,优先录取儿童户籍所属街道的幼儿园。当报名人数超出该幼儿园招生总人数时,按类排序投档,依据儿童与户主和产权人的关系(儿童本人或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报出生及报入户口的日期先后等综合情况为序决定录取与否。同类条件下,优先满足与父母一方在同一户籍地址的适龄儿童。
②第一志愿未录取者,依据志愿优先原则,按第二志愿进行投档。视儿童户籍所属街道对口幼儿园第一志愿录取后的空额情况,按类排序投档。
③当第二志愿幼儿园学额已满时,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区域内统筹协调安排。
2、金鹭幼儿园、谈家桥幼儿园、万荣幼儿园、好小囡幼儿园、科技幼儿园、小金鹭幼儿园、延长路东部幼儿园、中华新路幼儿园、安星幼儿园、柳营新村幼儿园、彭浦新村幼儿园、彭浦实验幼儿园、汾西路幼儿园、场中路幼儿园、银都幼儿园、七巧板幼儿园、风华幼儿园(集体办)、培新托儿所(集体办):
①当招生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适龄儿童如数安排进入对口范围的幼儿园。
②当招生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依据儿童与户主和产权人的关系(儿童本人或儿童的父、母)、报出生及报入户口的日期先后等综合情况排序录取,超出部分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区域内统筹协调安排。
集体化办学幼儿园:
1、集团内的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需在集团对口范围满1年或2年以上,房屋户主及产权人或承租人为儿童本人或儿童的父或母。、
2、当超过集团招生计划总数时,依据儿童与户主和产权人的关系(儿童本人或儿童的父、母)、报出生及报入户口的日期先后等综合情况排序录取。
3、超出集团招生计划总数的儿童,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区域内统筹协调安排。
三、二级幼儿园
二级幼儿园原则上采用“对口入园、统筹协调”的录取办法。动迁地块采用“集中报名、统筹协调”的录取办法。
个别资源紧缺地块,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范围内满2年以上,房屋户主及产权人或承租人为儿童的父或母。
四、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积极创建普惠性幼儿园。民办、其他办幼儿园要规范和完善各项招生与录取工作,采用自主招生方式,
五、居住于本区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在优先满足本区户籍儿童入园的基础上,视空余学额情况,按照“积分高低、相对就近、区域统筹”的“积分制”入园办法,优先满足积分达到《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入园。
六、港澳台、外籍的适龄儿童
所需材料:
(1)本区户籍:
家长(仅限一人)携带纸质《2020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户口簿(2020年4月15日之前入户)、出生证、房产证(或公有居住房屋租赁凭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区集体户籍的家长(仅限一人)携带纸质《2020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集体户籍证明、出生证、居住证明(父母一方的产权证或合法租房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外省市户籍:
家长(仅限一人)携带纸质《2020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地址为徐汇区、且至2020年9月1日仍在有效期内。正常续签顺延的居住证视为同效)、积分通知书、父母一方《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居住地地址为徐汇,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一致)、户口簿(幼儿户口须随父或母)、适龄幼儿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和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幼儿所持的居住证或居住凭证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的地址、以及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各幼儿园需对登记的外省市适龄幼儿及其父母的相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幼儿本人及父母居住证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
(3)港、澳、台:
家长(仅限一人)携带纸质《2020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适龄幼儿本人及父母一方有效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出生证、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
(4)其他情况:
父母一方具有本区户籍的海外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的子女,家长(仅限一人)携带纸质《2020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父母一方的本区户籍证明、适龄幼儿护照、《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生证。
持有本市户籍,但因“动拆迁或房屋征收”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适龄幼儿,家长(仅限一人)携带纸质《2020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适龄幼儿本人户口薄、出生证、动迁安置协议和居住地房产证(房产证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
录取顺位:
1、人户一致: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一致。超额时,按照幼儿出生日期至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园,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园。
2、人户一致(本区集体户籍且居住在徐汇区的适龄幼儿)
3、非沪籍:持《上海居住证》且积分达标且有房产
4、非沪籍:持《上海居住证》且积分达标
5、非沪籍:持《上海居住证》且积分不达标
注意:
根据父母《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上海市居住证》申领年限、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年限、居住情况等排序,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优先安排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购房的人员子女。
①本区户籍(非集体户籍)适龄幼儿所需材料:
户口簿(2020年4月15日前迁入)
出生证
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父母一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②上海市户籍长宁产证适龄幼儿所需材料:
户口簿
出生证
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或本人)
上海市集体户籍适龄幼儿
适龄幼儿的集体户籍证明
出生证
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③台胞随行子女所需材料:
《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适龄幼儿及父母一方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户籍誊本
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
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的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且与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的信息一致)
④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所需材料:
《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及积分通知书
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的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一致)
幼儿的户口簿
出生证
幼儿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⑤香港、澳门、外籍人士子女所需材料:
《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适龄幼儿及父母一方有效的身份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士子女需提供护照)
出生证明
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
⑥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但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所需材料:
《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适龄幼儿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社保证明(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不含补缴)
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的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一致)
幼儿的户口簿
出生证
幼儿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录取顺位:
1、本区户籍(非集体户籍)适龄幼儿:户口簿(2020年4月15日之前报进户口)、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父母一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幼儿园将根据招生的实际情况,对适龄幼儿与户主关系、户口迁入年限及产权所有人有所要求。
2、上海市户籍长宁产证适龄幼儿:房产证(产权所有人仅限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或本人)。
3、上海市集体户籍适龄幼儿
4、非沪籍:台胞随行子女
5、非沪籍: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6、非沪籍:香港、澳门、外籍人士子女且在长宁区的房产证(产权所有人仅限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或本人)。
7、非沪籍: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但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一、本市户籍所需材料:
纸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或登记成功短信
儿童户籍证明
房产证
预防接种卡等印证网上报名信息的相关材料。
二、外省市户籍所需材料:
纸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或登记成功短信。
(1)父母稳定居住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1.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居住证磁卡、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等。
2.若在招生区域内有直系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以及房屋产权人与儿童关系的证明。
3.若直系亲属有招生区域内户籍的,提供直系亲属户籍证明及直系亲属与儿童关系的证明。
4.若父母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提供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积分通知书”,积分通知书上显示的居住地在招生区域内,且注明申请入园幼儿本人为同住子女。
(2)父母稳定就业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1.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证明。
2.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载明的“灵活就业登记情况”)。
(3)幼儿证照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幼儿本人户口簿、幼儿上海市居住证、幼儿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等。
(4)奖励条件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1.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技术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原则上须经相关部门官网验证视作有效)。
2.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五、“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记证明
报名小班幼儿需提供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打印的《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或登记成功短信。
录取顺位:
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
先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幼儿对口入园。
当实际报名数超过幼儿园计划招生数时,按照适龄幼儿入户年限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排序在前的优先对口入园,未能对口入园的幼儿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幼儿
然后再根据登记入园人数和幼儿园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园。
统筹安排积分达标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再根据居住证情况,统筹安排积分达到《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入园。
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也可选择民办幼儿园就读。
1. 本区户籍所需材料:
幼儿本人、户口簿、幼儿出生证
预防接种卡
《报名表》
2.本市户籍+本区住宅所需材料:
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
幼儿本人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户口簿 、房产证 、幼儿出生证
预防接种卡
《报名表》
3.外地户籍+居住证所需材料:
幼儿本人
幼儿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②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且持有虹口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
户口簿、房产证、幼儿出生证
预防接种卡
《报名表》
4.华侨、港澳台、外籍+住房证明+身份证明所需材料:
幼儿本人相关身份证明
预防接种卡
监护证明材料
住房证明(虹口区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满一年以上)
《报名表》
录取顺位:
上海市示范性幼儿园面向全区有限招生;公办一级幼儿园面向相对就近的对应居委或相关街道有限招生;公办二级幼儿园按相关街道所属对应居委招生;民办幼儿园面向全区自主招生。
1、人户一致(本区户籍)
超额时,幼儿园将根据户籍所在地的房产证持有情况、适龄幼儿与户主关系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园,未能对口入园的适龄幼儿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园
2、人户分离:本市外区户籍并持有虹口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在本区居住的适龄幼儿
3、非沪籍: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4、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持有虹口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
5、华侨、港澳台、外籍人士适龄幼儿
1.一般所需材料:
持扫码预约现场报名验证的短信通知
上海市登记表(含登记编号)
杨浦区报名表
户口簿或居住证
住宅类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
2. 本市户籍幼儿验证所需材料:
(1)公办幼儿园验证要求
原则:园所报名验证、对口录取
时间:5.23 5.24 (8:30——16:30)
地址:抚顺路393弄11号
具体条件:
① 本区户籍,入户时间2020年4月15日前,户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幼儿本人。
② 本区房产,持证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前,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幼儿本人。
(2)区域集中报名验证
原则:集中报名、统筹安排,原则进入公办幼儿园
时间:5.23-5.24 (8:30——16:30)
具体条件:
① 本市户籍+本区住宅类房产/户口挂靠
持有2020年4月15日前办理的杨浦住宅类房产证与本市户籍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幼儿本人);
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的适龄幼儿。
② 本区集体户口+实际居住本区
持有2020年4月15日前入户的上海市杨浦区集体户口,且实际居住地(以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在杨浦区的适龄幼儿。
③ 其他类房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动迁安置)
持有2020年4月15日前办理的杨浦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本区动拆迁安置证明(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的适龄幼儿。
(3)民办幼儿园验证
本市户籍幼儿可自行安排前往民办幼儿园报名验证,时间相同。
3. 非本市户籍幼儿验证
区域集中报名验证
时间:5.25—5.29(8:30—16:30)
地址:抚顺路393弄11号
具体条件:
① 父母一方本区户籍/本区住宅类房产
持有港、澳、台、华侨、外籍的居住证、通行证或护照,且父母一方持有杨浦户籍或杨浦住宅类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② 父母一方居住证120分
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父母一方持有杨浦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适龄幼儿。
③ 父母一方居住证+本区住宅类房产
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父母一方持有杨浦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并能提供本区住宅类房产证的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
民办幼儿园
符合上述区域集中报名验证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均可选择民办幼儿园报名验证,时间是5月23日、5月24日(8:30-16:30)。
录取顺位:
一、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1、人户一致,持有2020年4月15日前入户的本地段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幼儿本人)。
2、持有2020年4月15日前办理的本地段住宅类房产证与本区户籍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幼儿本人)
3、持有2020年4月15日前办理的杨浦住宅类房产证与本市户籍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幼儿本人);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的适龄幼儿。
4、持有2020年4月15日前入户的上海市杨浦区集体户口,且实际居住地(以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在杨浦区的适龄幼儿。
5、持有2020年4月15日前办理的杨浦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本区动拆迁安置证明(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的适龄幼儿。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6、持有港、澳、台、华侨、外籍的居住证、通行证或护照,且父母一方持有杨浦户籍或杨浦住宅类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7、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父母一方持有杨浦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适龄幼儿。
8、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父母一方持有杨浦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并能提供本区住宅类房产证的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
2020年5月27日-5月31日,网上报名成功的适龄幼儿监护人登录区报名系统查询现场验证相关信息,并打印《闵行区幼儿园现场验证通知单》。
2020年5月30日-5月31日,适龄幼儿监护人持相关证件、携幼儿本人到指定幼儿园进行第一批现场验证。
2020年6月13日,未选择报名符合对口报名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小区生”,又未通过民办幼儿园“非小区生”或全区招生民办幼儿园面谈的幼儿,参加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小区生”第二批现场验证。
录取顺位:
1.人户一致:
持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并且持有与户口所在地相对应的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
2.人户分离:
(1)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本市户籍幼儿。
(2)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本市户籍幼儿。
(3)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并且幼儿本人及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产权证地址一致)的外省市户籍幼儿。
(4)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并且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的港、澳、台、外籍幼儿。
3.实际居住在闵行区且持有相对应的居住证明的本市户籍幼儿:
如:住宅类产权证/经适房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廉租房/公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
4.实际居住在闵行区且持有相对应的居住证明的外省市户籍幼儿:
如: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租赁合同备案(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等],并且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5.实际居住在闵行区且持有相对应的居住证明港、澳、台、外籍幼儿:
如: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租赁合同备案(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等],并且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本人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
本区户籍的幼儿所需材料:
纸质《2020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户口簿
出生证
房产证(或公有居住房屋租赁凭证)
本区集体户籍的幼儿:
纸质《2020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集体户籍证明
出生证
居住证明(父母一方的产权证或合法租房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本区购房或租房的本市户籍幼儿:
纸质《2020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户口簿
出生证
本区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人户分离回执
外省市户籍:
纸质《2020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在宝山区办理,至2020年9月1日仍在有效期内)
积分通知书
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居住地地址为宝山,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一致)
户口簿
适龄幼儿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和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港澳台:
纸质《2020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适龄幼儿本人及父母一方有效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香港或澳门的居民身份证)
出生证
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
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
父母一方具有本区户籍的海外留学人员,子女持外国护照:
纸质《2020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父母一方的本区户籍证明
适龄幼儿护照
《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
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
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
出生证
本市户籍,因“动拆迁或房屋征收”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
纸质《2020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适龄幼儿本人户口薄
出生证
动迁安置协议
居住地房产证(房产证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
录取顺位:
(1)招生区域内常住本区户籍幼儿;
(2)招生区域内父母或幼儿本人持有房屋产权证明,且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回执》的本市户籍幼儿;
(3)本区集体户、公共户及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回执》、上海市公租房入住证明、廉租房相关证明或有效动迁证明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
(4)父母持有本区申领的《上海市居住证》和招生区域房屋产权证明或公租房证明,且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分值在120分以上人员的子女;
(5)父母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招生区域房屋产权证明的子女。
(6)父母持有本区申领的《上海市居住证》和招生区域房屋产权证明的子女。
其他条件的适龄幼儿,将根据区域学前教育资源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具有宝山区教育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三级幼儿园。
本区户籍、人户一致:
*户口簿
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房产证
与户口簿地址相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2019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
本区集体或社区公共户籍:
*户籍证明
证件须在2020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
*户口簿
*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
须在2020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
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
*户口簿
*房产证
招生区域内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相关证件须在2020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或本区户籍证明
关证件须在2020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
*《嘉定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积分表》
录取顺位:
1.本区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与户口簿地址相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
2.本区集体或社区公共户籍的适龄幼儿。由户籍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
3.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租赁人仅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的,由廉租房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
4.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须持有招生区域内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由房地产证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本区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幼儿。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或本区户籍证明,同时须根据随迁子女积分规定要求,按父母一方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等指标项目完成区报名系统网上积分填报。按积分依证、依次统筹入园。未达相应街镇积分分数线的适龄幼儿,可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幼儿园。
所需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公办园:
(1)《2020 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2)《2020 年松江区小班新生入公办园报名验证表》
(3)按照《2020 年松江区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及安置 说明表》(附件 1)提供相应的证件。
备注:居住类房产证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户籍迁移、《上海市居住证》签发及其他各类有效证件的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
民办园:
(1)本市户籍
《2020 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居住证明等。
(2)外省市户籍
《2020 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 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父母一方持有 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 江区)、相关居住证明等。
(3)港澳台户籍及外籍
《2020 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护照、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在松居住证明等。
录取顺位:
*携带材料:
本市户籍:
*幼儿本人
*户口簿
*房产证
*幼儿出生证
*预防接种证
要求: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均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登记的。
2.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本区及本市外区户籍适龄幼儿。
非本市户籍:
*幼儿本人
*户口簿
*房产证
*幼儿出生证
*预防接种证
*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第一类: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标准分值,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
第二类: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
录取顺位:
1.人户一致。户主及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
2.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
4.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5.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标准分值,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6.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7.港、澳、台地区及外籍幼儿。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或合法租住。
本市户籍所需材料:
幼儿本人
2020年上海市金山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
幼儿户籍证明
房产信息
预防接种卡
出生证明
非本市户籍所需材料:
幼儿本人
2020年上海市金山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
金山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积分表
幼儿本人及父母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一类(父母一方缴纳社保的):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满6个月),以及幼儿户籍证明、出生证明、附件6表格中列出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父母未缴纳社保的):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金山区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幼儿户籍证明、出生证明、附件6表格中列出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录取顺位:
(1)本区适龄幼儿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或适龄幼儿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适龄幼儿本人。
(2)本区适龄幼儿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幼儿父母、适龄幼儿本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3)本区适龄幼儿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或适龄幼儿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4)本区适龄幼儿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母,并拥有全部产权。
(5)非本市幼儿录取:当报名登记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符合登记范围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按照“金山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持证登记积分规定”,根据区域实际资源情况,视持证积分分数高低等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录取与否视学额和积分高低而定。适龄幼儿可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幼儿园。外籍、港澳台幼儿参照此条执行。
注意:
具备相同条件安排顺序以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相同的以适龄幼儿入户年限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额满为止。户口、房产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
1、本市户籍幼儿家长,请关注4月27日发布的对口学区幼儿园的招生简章,了解现场验证的时间、地点、所携材料等要求。
2、外省市户籍儿家长所需材料:
积分申请材料包括必备材料和加分材料。随迁子女招生入园积分申请材料必须全部是同一人,或者是父亲的,或者是母亲的,不能交叉积分或同时积分。
(一)必备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人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者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或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户口簿无法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4.申请人的居住情况(居住地址为奉贤区,且与各证件地址一致):自购房的,提供父母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租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通知书。
5.申请人的预防接种证。
6.申请人的《2020年上海市奉贤区随迁子女入园报名表》和报名编号。
(二)加分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一方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选一)。
2.父母一方工作地与居住地在同一街镇的,需提供其工作证明(由现用人单位出具,需与缴保单位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证明须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年限及单位名称、具体地址及所在街镇等内容)。
3.父母一方获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
4.父母一方在本区投资创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最近连续三年在本区的纳税明细。
5.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双方户口簿、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及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再婚家庭的,需提供有关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抚养权是再婚夫妻一方)。
6.幼儿参加早教指导的证明,需提供《奉贤区早教指导手册》。
注:
(1)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明确其子女享受积分待遇的,无需提供加分材料,但也须在居住证所在街镇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入园受理点递交入园申请必备材料和有效的积分通知书。
(2)报民办和民办三级园的,按照幼儿园招生简章,了解现场验证地点和所携材料等要求。
(3)现场信息验证仅为幼儿信息确认和材料受理,非录取结果,录取结果须以“录取通知”为准。
录取顺位:
1.以居住地登记入园的:凭有效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须是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拥有全部产权。
2.以户籍所在区域登记入园的:户主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户口应在认定户口上。
3.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幼儿,凭动迁证明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4.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配住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公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5.本区集体户口、公共户口的幼儿统筹安排。
6.港澳台同胞及侨胞若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按产权证地址安排就近入园。
7.外省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参照《2020年奉贤区学前教育阶段公办幼儿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园指南》,由属地政府教育管理部门依据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积分排序统筹安排。
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所需材料:
报名表
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预防接种证
《崇明区0-3岁科学育儿指导手册》
本市户籍产权和户籍不一致的适龄幼儿所需材料:
报名表
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人户分离登记回执原件、复印件
预防接种证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所需材料:
“登记表”和“登记编号”
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分值证明
一年内缴金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或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适龄儿童本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原件、复印件
父母及适龄儿童本人的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预防接种证
录取顺位:
1、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一致,且户主和产权人为父母一方。
2、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一致, 且户主和产权人为(外)祖父母一方。(父母一方在同一户籍内的排序在前)。
3、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不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一方,拥有全部产权,且办理人户分离登记回执。
4、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满标准积分。同时在划区内购房,且拥有全部产权。家长与幼儿的居住证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5、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不一致,居住地址与(外)祖父母户籍地址一致,且(外)祖父母拥有全部产权,幼儿办理人户分离登记回执。
6.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六个月。在划区内购房,且拥有全部产权。家长与幼儿的居住证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7、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居住地址与父母租房地址一致,且办理人户分离登记回执,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不在同一乡镇。
8、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满标准积分。在划区内租房,家长与幼儿的居住证地址与租房地址一致。
9、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六个月。在划区内租房,家长与幼儿的居住证地址与租房地址一致。
10、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持有一年以上的灵活就业登记,在划区内租房,家长与幼儿的居住证地址与租房地址一致。
11、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居住地址与父母租房地址一致,且办理人户分离登记回执,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在同一乡镇。
12、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