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04:48:22来源:法律常识
辽宁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原副巡视员孙铁金减刑建议被驳回
大连公开
孙铁金滥用职权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
法院: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9)辽03刑更530号
罪犯孙铁金,男,1958年1月12日出生,汉族,专科文化,捕前住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现于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服刑。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29日作出了(2015)瓦刑初字第981号刑事判决书,以被告人孙铁金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15万,刑期自2015年6月19日起至2028年5月28日止。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2日以(2016)辽02刑终630号刑事裁定,维持原判刑罚。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
执行机关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于2019年5月6日以该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本院审理。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并发表出庭意见。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罪犯孙铁金经审理不符合减刑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 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十六条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孙铁金不予减刑。本裁定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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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6日大连市纪委网站消息:日前,大连市纪委对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副巡视员孙铁金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孙铁金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滥用职权违规发放科技项目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科技项目资金,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钱物。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经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孙铁金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察局报市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