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14:03:41来源:法律常识
现在我们的生活中,离婚率越来越高,已是不争的事实,夫妻双方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如果不能协议离婚的话,人们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当法院的一审判决下来后,很多时候,判决不予离婚的原告一方会选择上诉,她们认为既然我国采用两审终审制,一审判决不予离婚,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不就存在改判离婚的希望了吗?
但是,一审判决不予离婚,我们建议还是不要上诉得好。这是因为,第一,诉讼离婚中,如果没有法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第一次起诉,人民法院一般都会判决不准予离婚的。这里提到的法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所列举的以下几种情形: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所以,你可以对照一下自己第一次起诉离婚是否符合上述法定离婚的情形,如果不符合,对方又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第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一审判决不予离婚后,一方上诉要求改判离婚的,二审法院采纳的可能性非常低,基本上都是维持原审判决,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离婚的情形。但通常情形下,在一审的时候证据已经提交完毕,二审没有新的感情破裂的证据,是不会影响二审法院判决的,大概率还是会维持一审的判决。第三,一般来说,这种情况的离婚上诉只能会延缓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所以离婚案件中,一审判决不离婚后,作为原告方可以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一审不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后,等6个月便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目前,针对我国第一次起诉离婚难的问题,新出台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规定,这一新增条款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上述问题,对恰当地处理离婚纠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们具体看一下这一条款适用的条件,首先,双方已经经过了一次离婚诉讼,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第一次起诉必须是判决不予离婚,而不是原告撤诉,法院准予撤诉的裁定不适用该条款,其次,对双方的分居时间进行了限定是一年,我们总结一下:只要满足了前面经过了一次离婚诉讼和又分居满一年的这两个条件,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
同时我们需要看到,关于离婚诉讼,一审之所以判离得很少,一方面是为了防止冲动离婚的发生,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很难具体的去证明,同时这和我国的文化传统也有很大的关系。但是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确实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我们建议您在收到第一次不予判决离婚的判决书后,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上诉,并且在一年内不要起诉。
2、收到判决后,如果没有分居的,立即与另一方进行分居。(注意,这里的分居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切记不是同屋不同床)。
3、分居的同时搜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暴、赌博等。
4、分居满一年后,即使没有其他感情破裂的证据,仅以两人感情不和处于分居状态,且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判离的概率也会大大增加。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许您经常会听到有人说离婚诉讼很容易处理,离婚诉讼不用请律师,自己就完全可以搞定,尤其在没有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争夺的时候,但实际上任何一个案件,一旦走向诉讼都不可大意,所谓魔鬼出在细节处,专业的事儿交给专业的人来处理,切不可盲目自信,草率行动,做出对自己不利的决定,悔之晚矣,只有选择适合自己且对自己有利的方式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利,适当的时候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寻找更优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