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17:32:49来源:法律常识
2017年9月,在Lawasia东京大会期间,陈轶凡(右一)与日本律协前会长、东京大会组委会委员长山岸宪司先生以及他的妻子,还有世泽所律师董辉一起合影
1993年4月,陈轶凡去日本留学的签证得到批准,成为赴日留学大潮中的一员。这一年,香港乐队Beyond主唱黄家驹创作发布了《海阔天空》,通过歌声表达赴日本发展的艰辛和对理想的坚持。
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人均收入是中国的100倍,由于中日收入的巨大差距,大家都很珍惜在日本挣钱的机会。从1994年到1995年,陈轶凡都是一边打工一边学习。在中华料理店刷锅的时候旁边放着单词本,利用片刻间隙时间来背单词,在结束语言学校学习之后,他考取了三所日本的大学,后来选择了以法学部为金字招牌的中央大学,并且自己支付了报考费用以及第一年98万日元的学费和入学金。(方圆公众号:fangyuanmagazine)
进入中央大学,除了打工学习之外,陈轶凡还参加了留学会活动,担任中国留学生学友会会长。在他看来,没有什么事情是沟通解决不了的,要学会去了解一种新的文化,适应一种新的文化,只有跳进这个河流才能够真正感受到它。
比如在日本打工,基本上都是朋友推荐,需要雇用双方的信用作为保障。“每份工作都很宝贵,不仅会影响别人,也会影响到自己,介绍人不仅要承担介绍的责任,还要承担被介绍人工作是否尽责的责任,你有信用,介绍人也会有信用,通常信用的积累也是在平时做事中叠加起来的,这是日本很重要的一种文化。”
“只要全力以赴,就会得到回报。”
2017年9月Lawasia东京大会期间,陈轶凡(左)与好友刘宏伟律师在会场进行交流
2014年,陈轶凡作为世泽所日本办公室筹备组代表,开始在日本从事律师工作。
通过日本法务省的批准,在日本律师协会登记成为外国法事务律师,是外国律师在日本合法执业的前提,并且原则上只能在其登记获得资格的外国法范围内从事法律事务。涉及国际仲裁案件,则不论以何地法律为准据法,外国法事务律师均可以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来参与。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外国法事务律师不能办理日本的法院、检察院以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各种司法或行政程序。(方圆公众号:fangyuanmagazine)
在这些条件约束之下,为了能够将世泽所的业务在日本市场中打开局面,除了自己的专业法律服务能力之外,陈轶凡还与日本本土律所进行了合作。
“只要全力以赴,就会得到回报。”从日本著名劳动法律师高井伸夫身上,陈轶凡更加肯定了这种想法。
高井伸夫是著名的劳动法律师,办理过400多件企业裁员案件,经历了日本各个历史时期的经济裁员,直到八十多岁他还保持有工作的激情。高井伸夫所著《早上10点结束工作》被看作是律师终身执业的宝典,不停地再版。深受这种文化感染的陈轶凡,对自己的要求就是“不能让自己处于舒适区”。
为什么日本律师的社会地位比较高?
2018年1月,在世泽东京办公室,陈轶凡向虎门中央律师事务所代表今井和男律师祝福日本新年
让陈轶凡感触最多的还是日本的律师行业,包括律师社会责任和律师行业服务体系,这两点也贯穿了日本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方圆公众号:fangyuanmagazine)
为什么日本律师的社会地位比较高?他的理解是:“日本律师的社会责任比一般行业更重一些。在日本经常可以看到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律所,他们会提供更多的个人法律救济。在一些纠纷调解案件中,日本律师不会因为你是个人,是弱势群体,或者是外来游客而对你另眼相看,他们会站在法律的角度,公平公正地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而服务体系,主要体现在崇尚客户至上的服务精神,尤其是规模在四十人左右的一体化运作的律所,通过律所组织化运作,迅速提升案件处理速度。从这两种体系中,“我们外国法事务律师也会受到这种执业精神的感染”。
在陈轶凡看来,不管哪个方面,究其关键都是个人信用。在日本做律师,他是以个人名义作为自营业纳税人主体进行登记的,每个月缴纳4万多日元的律师协会登记费。在日本执业的自由度比较高,同时也存在着个人信用度的高风险,作为外国法事务律师,需要了解日本对日本律师以及外国法事务律师的管理,涉及的相关规定有一千多页的内容。
日本律师的个人口碑、形象和社会地位,都是与个人信用体系捆绑在一起的,只要个人信用体系高,客户一般不会更换律师,甚至还可以接到同行律师推荐过来的客户,这种信用体系,是根深蒂固在日本文化里的,保障了日本法律服务市场乃至整个日本经济文化的发展秩序。
对于这一点,陈轶凡有过亲身经历。他曾经接受过日本当地媒体的采访,媒体将他的身份称为“辩护士”,但是辩护士是专属于日本律师的称呼,用在他身上违反了日本法律的规定,会受到律协纪律委员会的惩戒,后来他及时在网站上发出更正启事,这件事情才算了结。(方圆公众号:fangyuanmagazine)
如何更好地融入日本法律服务市场?
2018年9月,陈轶凡(右二)出席区块链东京峰会圆桌会议。
如何更好地融入日本法律服务市场?陈轶凡有一个通信行业的客户,想在日本打开新的市场,外国企业想要与本土企业进行竞争,必然会遇到日本法律的适用问题。
他说:“最常见的就是劳动关系,从员工招聘开始,需要和人才中介公司签订中介合同,向应聘者发出内定录用通知,解雇时候的补偿规定,都和中国的法律实务不尽相同。中国经营者从熟知的中国实务提出观点,要让日本律师理解这些观点,就要从中日对比的角度解释。针对微妙的不同点,也同样需要在中日对比的角度,向客户说明情况。”
在解决这些法律问题时,外国法事务律师可以起到很好的沟通作用。(方圆公众号:fangyuanmagazine)
陈轶凡处理过一起竞业协议纠纷案,企业高管带着核心人员跳槽去了竞争对手的公司,并不断通过跳槽者挖这家公司的优秀员工。
面对这种案子,陈轶凡首先想到的是从竞业协议内容入手,在了解日本对竞业协议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全力在日本法允许范围内,取证“挖角”行为的事实,这些工作需要积极与日本的外部机构联合。
“因为本案涉及人员众多,针对跳槽者是日籍人员的情况,应对也有所不同。比如说针对日籍人员,一般会比较回避法庭纠纷,我们就可以采取比较强势的做法。所有这些工作,都是在日本律师和中国律师互相信赖、全面配合的前提下,才能做到。”
在处理这一类型的案件时,陈轶凡会与合作的日本律师一起同对方展开较量,通过对中国和日本法律法规的参考,商量出比较好的应对方案,来挽回客户的损失。(方圆公众号:fangyuanmagazine)
作为一名跨国从事法律服务的律师,陈轶凡是幸运的,他既了解中国的文化、中国市场的发展,又可以汲取日本文化的精髓,不断突破日本的法律服务市场。在不同文化背景下,他不仅是为客户服务的律师角色,亦起到了很好的文化融合桥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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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法治人物版2月刊
编辑丨肖玲燕设计丨刘岩
记者丨刘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