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18:24:51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2021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正式启动。天津市司法局选派5名律师分赴新疆博乐市、广西平南县、青海黄南州、青海都兰县、青海海南州等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志愿法律服务工作,发挥广大律师专业优势,为援助地法治建设贡献积极力量。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自2009年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共同发起,市司法局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组织律师参加“1+1”行动。截至目前,先后派出10批次17名、24人次志愿律师赴中西部地区参加援助服务,足迹遍布新疆、西藏、青海、甘肃、贵州、云南、内蒙古等地区的贫困县,2020年,我市选派的4名律师在青海、新疆、海南等服务地区认真履行法律服务职责,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件,调处矛盾纠纷142起,解答法律咨询1606人次,开展普法宣传68场,帮助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93万余元,赢得当地政府及群众的广泛赞誉,充分展现了我市律师的时代担当和良好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