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21:03:08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我们来聊聊公益诉讼。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越来越大,我们生活中遇到的公益诉讼也越来越普遍,越来越频繁,说不定哪天你就被起诉了。什么是公益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到有哪些机构能够提出公益诉讼,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等法律的规定,经民政部门登记,从事相关领域的公益保护组织可以提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公益损害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上述社会组织不履职时检察机关可以代为提起。下期我们讲讲哪些情况下会遇到公益诉讼。
二、哪些情况下我们可能会遇到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有哪些责任承担方式?
相关组织或检察机关单独就有关破坏公益行为提请民事公益诉讼的情形较少,更加普遍的是检察机关就破坏环境犯罪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追究犯罪主体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其就环境损害活动承担赔偿或修复责任,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涉及罪名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污染环境罪等罪名,在你触犯到上述罪名时,就有可能被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要觉得这些犯罪行为离你很远,在自己承包的田地、林地上倾倒垃圾、挖土挖砂或在禁渔水域使用电打鱼、“地笼”等禁用工具捕鱼都有可能构成犯罪,届时不仅要承担刑事处罚还要赔偿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大家不要因为眼前的蝇头小利而甘冒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