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00:21:33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淮北3月5日电(通讯员郑爱芳 马翕僖)“谢谢你们提供了便利,让我在疫情期间以最短的时间进行了阅卷。”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博士达律师事务所王律师打来电话,向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案管办表示感谢。
2月24日下午,王律师打电话到该院,称其为某案件嫌疑人的代理律师,想及时阅卷、了解案情,但身处南京,疫情期间无法到淮阅卷,希望该院能给予帮助。经向院领导请示,为保证案件信息安全,案管办决定通过检察机关邮件服务系统传递案件至当地检察院,由律师在“家门口”阅卷。随后,该院案管办在省、市两级院案管办帮助下与南京市检察院案管办取得联系,并与对方就该异地远程阅卷方式达成一致。因文件过大无法通过附件方式上传发送,经过多次尝试,最终将加密后的案件电子卷宗通过邮件系统的网络磁盘功能,在25日下午发送至南京市检察院案管办。王律师在当日顺利拿到了电子卷宗刻录光盘,不到一天的时间,异地律师就实现了“家门口”阅卷,这既是淮北、南京两地检察机关的协力配合,也得益于智慧检务的搭建。
疫情期间各地远程阅卷的尝试,为异地律师阅卷提供了新的思路。在以后的工作中,该院将进一步探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网邮件系统等能够保障案件信息安全的途径,推动异地律师远程阅卷工作的开展,充分保障律师的阅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