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见证还需公证吗,从意定监护协议公证案看意定监护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时间:2022-11-27 05:51:16来源:法律常识

从意定监护协议公证案看意定监护的法律问题

【案情介绍】
上海市宝山区居民甲年过七旬,中年丧妻,最近因身体不适住院,他的五个子女因治疗和陪护意见不一致而产生矛盾。甲心里又着急又无奈,特别是担心自己将来因病头脑意识不清或者昏迷,子女会因医疗和照顾问题再起纷争,于是决定趁自己现在还没有糊涂的时候和平时对自己关心最多、自己也最信任的小儿子乙商量,由他来做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的监护人。
2016年10月12日,上海市某公证处公证员李某接待了他们,通过与甲谈话聊天,确认了甲神志清醒,希望通过签订协议指定小儿子乙作为自己的监护人。公证机构受理了该公证申请后,承办公证员李某引导甲乙双方到专门的录音录像办证室,对办理公证的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公证员首先将意定监护的法律概念、法律意义和法律效果告诉双方,甲明确表示愿意在自己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指定小儿子乙作为监护人,待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乙履行监护职责。公证员又向乙告知监护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乙明确表示愿意负责父亲将来的生活照管、医疗救治、财产管理、维权诉讼和死亡丧葬等事务。随后,公证员向甲乙双方告知了意定监护的生效条件、监护人的职责范围、监护的具体事项、意定监护的撤销等内容。
公证员进一步告诉甲,他可以在神志清醒的情况下以公证形式单方撤销监护协议,并由公证机构负责送达给乙,此后就依法恢复成法定监护。公证员还告诉甲,公证机构将为甲乙双方设立的意定监护协议保密,待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时,甲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查询,以维护甲、乙及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甲和乙对意定监护协议内容达成一致,公证员李某对协议内容进行了审查,甲、乙现场签字捺印。公证书出具后,甲、乙各持一份。公证员李某于公证书出具当日,将意定监护协议上传至全国公证管理系统进行备案。
【律师解析意定监护】


一、什么是意定监护?

根据我国《民法典》33条之规定: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自然人不愿意在自己失去民事行为能力后,由自己的法定监护人进行监护,则可以在自己健康状况良好时提前做好意定监护的安排,将自己的人身照顾和财产管理等事项委托给意定监护人。意定监护的内容为意定监护协议的约定,可以包括:财产性权利、人身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尤其是处理重大财产时应当在协议中进行明确的约定。

二、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三、意定监护协议的订立主体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为委托人,通过书面形式选择自己的加监护人,近亲属、其他原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可以作为受托人,成为监护人。

其中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四、意定监护的限制
被监护人自身以外的事项以及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事务,器官捐献、订立遗嘱、结婚登记的办理以及子女收养等不可以委托设立意定监护。意定监护可以随时解除,但是不可以转委托。

五、意定监护的生效条件

意定监护协议从被监护人被司法机关确认丧失或部分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时生效,监护人按照协议的内容实施意定监护的权利义务。

六、律师办理意定监护的流程
律师与意定监护人面谈,书面形式确定监护意见和拟选定的意定监护人。经过筛选合适的监护人后,律师安排双方当事人见面一同就意定监护的协议内容进行协商确认。律师在了解双方的意见和监护方案后,撰写合法的意见监护协议。当事人可以公证,律师可以负责协助当事人和公证处协调,并在后续修订意定监护协议的内容。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律师见证的方式办理意定监护,按照律师见证流程在律师事务所协助当事人签署意定监护协议。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