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09:07:11来源:法律常识
这是我常被问到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一个:不能。
因为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2008年5月28日通过)》第三十二条只规定,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告知委托人该委托事项办理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对办理结果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所以,从行业规定来讲,不允许律师承诺、打包票。
从哲学范畴来讲,任何事务都不是绝对的,律师办理一个案子,胜败有几方面因素决定:当事人自己、法官、证据、律师。律师再有本事,也不可能决定非本人因素,所以怎么可能包打赢。
去医院看感冒,你让医生包治好你的病,医生是不会承诺的,同样的道理,律师即使是认为很有把握,也只能说:我个人意见,凭以往的经验,把握非常大。
风险收费,则近乎于律师对当事人承诺了“包打赢”。因为打赢了官司再收费,这表明律师对于案件的胸有成足,律师如果没有把握则不会做无用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