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被误诊死亡家属找律师,医院误诊导致胎儿死亡赔偿标准

时间:2022-11-27 10:34:24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韩英伟律师


【案例简介】

李小丽是留美归来的博士,2012年10月份,因工作繁忙、劳累过度,李小丽怀胎九月不幸早产,胎儿死亡,未满一月,李小丽感到腹痛,到北京市著名医院就诊,花费八百元等了三天才挂到一个专家号,该专家张某七十余岁,是国内著名中医权威专家,曾在中央电视台主持过健康大讲堂栏目,张某询问了李小丽的身体状况,给李小丽把脉后,说是慢性胃炎,注意饮食,并开出中药处方,李小丽按处方拿药回家煎服,过了一段时间,李小丽仍感腹痛,张某继续按慢性胃炎给李小丽开中药处方治疗,2013年2月份,李小丽腹痛难忍,被送到医院抢救,发现已怀孕五个月,胎儿死在腹中,李小丽依法起诉后,东城区法院依法判令北京市著名医院赔偿22万余元。

【律师分析】

所谓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具备四个要件,缺一不可:1、主体。必须是依法取得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2、行为的违规性。指医疗行为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常规、规范等。3、主观方面具有过失。即从心理上存在着的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如果主观方面不是过失而是故意,不能进入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如果主观方面属于意外也不能进入医疗事故鉴定程序。4、医疗过失与患者伤亡、明显损害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患者伤亡的结果与医务人员主观方观点的过失、违规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而不是间接的。结合本案事实,本案的发生是医生张某违背诊疗常规造成的。

【启示】

此案的发生是专家张某误诊造成的,张某自认为行医多年,经验丰富,李小丽早产后身体虚弱,脉相微弱,虽是喜脉,但权威专家张某仍然失手把错脉相,正是人有失手,马有乱蹄,常在河边走,岂能不湿鞋!在开出的处方中,有柴胡等影响胎儿发育的药材,致使胎儿难保。此案一张试纸就可以检测李小丽是否怀孕,如果进行仪器检查,也能查出病因,张某不相信科学,靠个人经验,盲目诊断慢性胃炎,从而导致本案的发生,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怀孕当成慢性胃炎。我们对张某谴责、对李小丽表示同情的同时,也呼吁:医生是生命的守护者,坚守职业道德与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珍视每一个生命,别让错诊的案件再次发生!

该文刊登于2013年10月28日《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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