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10:40:24来源:法律常识
6月17日经朋友介绍,接受了一名当事人委托,为其调查被告人身份户籍信息并撰写民事起诉状,也就是非诉讼代理。约定收费1200元,立案审批表提交律所,主任非常不满,说事情虽小,风险较大(只知道姓名、电话号码和大概的住所地),和当事人说清楚,不管查询结果如何都不退费。当事人一听懵了,说王律师,真的没有把握吗?会不会你们也查不到,不能向法院起诉。和介绍人沟通了一下,打算推掉委托,介绍人和当事人说了,就找王律师办,王律师的人品是信得过的。就这样,委托协议签了下来。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6月17日下午花了一小时查到了被告在户籍地的个体工商登记。18日上午,持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律师执业证书到行政中心公安局服务窗口查询,结果被告知,通过姓名查询当事人身份户籍信息的窗口已经关闭,涉及外省人员的身份户籍查询,必须提供身份证号码。问是否有其他办法?答可以到被查询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查询。后来又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查询,也得到差不多的回复。回律所的路上,试图在律师群求助一下,结果也不理想。有同事劝说,自己把钱退给当事人,当买个教训。我不置可否,但是内心已经打定主意,即便跑外省一趟,也要把当事人委托的事情给办妥,退费可不是对当事人负责任的表现。
6月18日,通过网络搜索到被告所在地公安局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联系电话,和当地工作人员沟通,详细地介绍了一下事情经过,询问是否可以将手续邮寄过去,帮助查询一下,答复说手续齐全可以的,而且疫情影响,外省律师过去查询也会带来诸多不便。当天就把手续邮寄过去,21日接到通知,已经查询到了。拿到被告的身份户籍信息以后,顺理成章就把当事人委托的事项给办妥了。
从时间成本和回报率来说,我做这个事情是不合算的,大部分的律师都不会接这样的业务。但是我考虑的是介绍人和当事人的信任,以及律师的执业道德操守。如果没有律师帮助查询,连民事起诉状都写不了,更谈不上维护合法权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