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市刑事案再审律师哪里找,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时间:2022-11-27 13:22:31来源:法律常识

1、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再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当事人应向哪个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申请再审的期限?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第2个问题中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4、针对调解书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5、申请再审应该提交什么材料?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除此之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法律文书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法律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三)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四)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6、再审申请书应包含哪些内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二)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名称,申请再审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三)撤销或变更生效法律文书具体的再审诉讼请求;

(四)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再审诉讼请求所依据的具体事实、理由及证据。有多项事由的,应一次性提出,并逐项列明;

(五)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

(六)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七)递交再审申请书的日期。

7、申请再审是否中止原判决文书的执行?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8、哪些案件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

(一)解除婚姻关系的生效判决、调解书;

(二)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

9、在何种情形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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