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14:55:56来源:法律常识
新华社上海8月28日电(记者周蕊 兰天鸣)“请被告上海市人社局出庭应诉负责人陈述本人的姓名、职务。”“赵永峰,局长。”这是发生在上海市市级机关首次由“一把手”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庭审里的一幕。
“第一次参加出庭应诉,感觉很不一样,行政机关主动出庭应诉,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赵永峰说。
“一把手”出庭应诉的案件,背后有怎样的复杂性?其实,这本应是一起“简单”的案件。2018年8月,原告上海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其职工杨某在工作时突发疾病,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人社部门经调查取证后,作出了认定工伤的决定。然而,由于杨某入职仅有1个多月,未能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便有了“腾挪”的空间。
本次诉讼,即是原告对认定工伤决定和复议决定不服,向上海静安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合议庭评议,法庭当庭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该案审判长、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院长孙培江指出,原告对劳动关系的认定及员工病故事实的陈述,有违诚信。
“政府依法行政非常重要,行政执法行为既要重实体,也要重程序,要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赵永峰说,“简单”案件用时两年才“落定”,这提醒劳动者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现场旁听庭审,不仅更了解行政诉讼的审判程序,也让我感受到法律的神圣与庄严。”前来旁听的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程征东说,庭审现场既是一次精彩的“现场教学”,也是一次生动的普法宣传。
“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对促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具有积极作用。”上海高院副院长张斌指出,上海正在积极推进行政诉讼庭审、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下一步也将依托多元解纷平台,探索委托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努力化解争议矛盾,合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