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14:54:22来源:法律常识
签了协议觉得征收违法,找律师有用吗?
今天有位朋友咨询了这样的问题:“房屋2015年被征收,现在要给安置房了,这位朋友觉得征收程序违法,具体就是说征收方以公司为拆迁主体,但是是区里百分百控股!拆迁许可证,建设许可证等各类证件都是拆迁后才补办的,所以不想领钥匙,问还能维权吗?”
类似的问题在实践中不是少数,所以小编针对这个问题为大家作简要的分析,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
第一,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各方当事人均应当遵守。不仅征收方要遵守,被征收人也应当遵守。
第二,什么情况下有必要维权?《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合同的无效事由:(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只有合同坑被认定无效时,才有维权的必要。
第三,被征收人应该注意什么?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不满意,或者对征收方式及过程不满意,认为有违法之处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签订补偿协议。因为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尤其是在行政诉讼中,起诉期限必须重视,一旦签订了协议就意味着被征收人自愿放弃了法律赋予的相关救济权利。
第四,找律师有用吗?被征收人自愿签订了协议事后反悔,找律师能否解决这个问题?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协议明显违法的,可以争取一下,如果协议不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被征收人要慎重。面临这类问题时,还是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以上是关于签订协议后能否维权的相关问题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