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17:47:46来源:法律常识
N海都记者 林威
福州仓山区盖山镇新安村村民黄炎钿,家中的二层小楼因内河项目被拆迁,可百万元拆迁补偿款却迟迟拿不到。(详见海都报1月6日Y01版)
此后,黄炎钿就此事向12345热线投诉,仓山区房管局回复,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审核、交付等事项,由征收实施单位负责。20日,征收实施单位仓山区建设房屋征收有限公司回复称,由于房屋属于无产权房屋,存在权属纠纷,所在村暂时无法对涉迁房屋进行认定,导致协议无法审核。
前日,记者致电新安村村支书黄雪峰,他说,有争议的话肯定不会出证明,希望黄炎钿能主动和黄某麟联系解决。
黄某麟告诉记者,房子确实是他卖给黄炎钿的,当时收的是现金,具体卖房时间记不清了,可能是在1993年左右。为何20多年都没提出要求退房?“讲了也没有用。”他说,房子是他卖的,也没话好说。但是他反复强调,妻子不同意卖房。
黄炎钿说,黄某麟的妻子已过世十余年,现在以这个借口提出权属争议,说不过去。“我一买完就落了户口,身份证上是这个地址,水电什么的也在这交。”黄炎钿说。
几位邻居也证实了黄炎钿的说法。一名王姓村民说,两人已经做了20多年的邻居,没见过有人因为房子问题上门吵闹。还有一位黄姓村民对记者表示,与两人都做过邻居,也亲眼见着黄某麟一家从村里搬出,“住了几十年都没问题”。
“现在就是想不通,协议签了,房子也拆了,这年要怎么过?”黄炎钿说,马上就是春节,可事情转了一圈,就是解决不了,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也有和对方协商,可他要35万的现金,我现在哪里能拿出来?”他说。
黄炎钿的弟弟黄先生告诉记者,哥嫂都是残疾人,当初选择的是货币安置,各项补偿金等都计算在内,现在都拿不到。
福建华弘律师事务所郑琼律师表示,黄炎钿在该征收房屋内已居住使用长达20多年,其间黄某麟及配偶均未提出异议。现遇征收,黄某麟对房屋买卖合同提出异议,要求分割征收补偿款,不能简单地要求征收实施单位冻结被征收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事宜,而是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及安置权益的归属问题。
郑琼律师认为,对于黄炎钿要求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对其居住、使用被征收房屋相关事实出具相关证明,如黄炎钿陈述的是事实,基层组织不应该以房屋有争议而拒绝出具相关证明。
编辑:陈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