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19:16:13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被一则新闻惊呆了,一法院觉得律师费过高,居然使用公权对律师费予以核减。但我们今天讨论的核心不是核减的对与错,而是我们作为律师究竟如何进行收费?
律师收费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委托人的经济能力、案情的复杂程度、开庭或参与的次数、取证的难易程度、办案距离远近以及当地经济水平等。
但是实际操作中,却有很多违背这些基础,有的律师无论案情难易程度如何,反正要我去办,每个案件就是这么多钱,你爱请不请,反正我忙不过来,不差你一个委托人,这是一些咖位比较大的律师,但小咖位律师,无权选择,因为这部分律师连生存都艰难,哪有权利再去选择委托人,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既然都是律师,为什么收费差别这么大?这也会给当时人造成一种印象:这个案子只需要小咖位律师的价位就能解决,既然如此,那法院核减部分律师费,那肯定是合理的。为什么这么说?是因为现今律师能力在某一专业领域里差别不是很大,小咖位律师办理和大咖位律师办理差别并不很大,既然结果无差别,那为什么收费要有差别呢?
律师在收费时,道理要不要考虑上述因素?答案是当然要考虑。如果不考虑上述因素,由律师叫价,那么法律就会变成富人的专属服务产品,因为他们能够付得起律师费,而那些穷人则付不起律师费,那他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呢?
律师的劳动虽然很难量化,但是也并非没有参考依据。为什么香港澳门的律师费那么贵,也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呢?同样的还有美国律师,收费那更是高的吓人,有的甚至个案收费达到九位数,委托人还是很高兴支付。这是我们需要思考的地方?都是律师,为什么会有如此大 的差别?
对于这个问题,笔者思考了很多,大体罗列几个点供网友和同行们参考:
第一,国人对低价和廉价未作区分。现在很多网络都推出免费法律咨询、低价合同范本等。在普法的层面上来说,这是好事,但站在整个行业发展来看,那就是个灾难。这会让委托人认为法律服务原来有这么便宜。那还请什么律师,自己去网上下载不就行了?但是这些网上的东西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很多难以转化成为效益,反而成为自己的阻碍。很多合同上传者自认为合同很完美,但经不起审查。则反过来又给网站带来负面影响,壹份完整的、实用的合同都提供不了,还能干什么?那其他的我还敢继续相信吗?这种以廉价换取流量的结果就是网站浏览者越来越少,最后就没有最后了。
第二、委托人对关系很认可,不考虑其他因素。有很多委托人找律师,首先就问有没有关系。有关系就可以多付钱,没关系就不委托。但他们不知道的是关系只是他们所说的表面,事实上,现在的司法者早已不是十年前的司法者,就算在位子上的人还是十年前的人,但是他的司法观点和觉悟肯定不是十年的了,很多委托人宁愿相信虚无的关系,也不相信专业的律师。这也是导致收费混乱的重要原因。
第三、律师的经验究竟值多少钱?这个问题很难获得精确答案,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有的人认为自己的经验值很多钱,但委托人却很难认同,认为经验其实不值钱。而这个经验其实是整个律师收费混乱的根源。经验包涵就比较丰富了,经验既包括律师对案件的积累,形成自己的办案思维和理念,也包括对各色人接触的熟识度,在中国的国度里,这个经验就是通行证。人情在哪个国家都存在,但是在中国人情更严重,离开这个东西,你就寸步难行,虽然国家提倡法治,减少人治,但是仍然无济于事。有关系资源的,收费就出奇的高,没关系资源的,收费都不硬气,那就只有拉低价格,这样他同上述第一种情况一样,原来案件就是可以廉价办理的。
笔者并不反对法律服务智能化,但是低价并不等于廉价,如果行业内人员都不能区分这个问题,那又怎么期待行业外人员理解呢?所以决定收费标准的还是在与行业内人员。法律是一个大众行业,应该是要求社会之人均能够享用的起,但是并不是廉价享受。
作者:周莫龙律师/湖南泽伦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