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23:49:31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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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热线问政平台》由东莞市政府纠风办、东莞广播电视台主办,东莞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和东莞阳光网承办,是东莞最权威、覆盖面最广的网络问政和答政平台,共有180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和机构上线,以“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为宗旨,以“构建政府民众连心桥”为根本。
该平台每周六上午10:30——12:00在东莞电台开通《阳光热线》栏目,邀请政府部门和窗口单位的负责人轮流走进直播室,现场解答市民反映热点、难点问题,解读法规政策,了解民意,纾解民困。
重磅消息来了,莞香花开联合《阳光热线》栏目,让粉丝深度参与当中!有什么咨询、投诉和吐槽,尽管说!
本期热点
公共法律服务有哪些内容?
免费的法律咨询哪里找?
没钱打官司怎么办?
莞香花开的粉丝们,
有什么咨询、投诉和吐槽,
可以到留言区
(同时发送到后台并留下联系方式)
小编将从留言中选出有代表性的热点问题
提交到“阳光热线”,
直接解决您的问题!
8月11日上午10点30分,东莞市司法局负责人将带队走进“阳光热线”直播室与您面对面,现场回答广大听众、网友的提问,并与大 家进行在线交流。对于现场无法处理的问题,将在7个工作日之内做出具体回复。
(小编注:烦请各位小伙伴把问题多发一份到后台并留下联系电话,不然小编无法核实情况并把回复结果告知。)
本期嘉宾
东莞市司法局局长郭瑞华,
副调研员黄文胜,
市法律援助处主任王晓河,
基层工作科科长李晓丹,
律师管理科负责人谢景慧,
司法鉴定管理科科长彭浩强,
东莞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
东莞市公证协会副会长、
市南华公证处主任冯志海
(注:最终上线嘉宾名单以现场为准)
往期问题回复
上期问政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的小伙伴们注意了!你们提问已经有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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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Miss黄: 听朋友说,我们东莞也要引入西江水和万绿湖水库的水,是不是真的呀?什么时候能喝上?
答: 尊敬的市民:“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实施该工程旨在解决深圳、东莞、广州南沙等地发展缺水问题的同时,有效改变以往受水区单一供水格局,提高城市的供水安全性和应急保障能力,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将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提供战略支撑。工程计划2018年底动工,计划工期为5年,东莞市也已经同步开展配套工程的规划工作,也就是说按照计划,东莞市民最快2023年底可以喝上西江水。另据我司了解,目前东莞市暂时没有引入万绿湖水库水的规划。
2
网友周生生: 我家里人很喜欢去同沙装山泉水回来喝,我想送家里的水到你们公司去化验一下,是要经过什么程序,大概时间是多长,怎样收费?
答: 尊敬的市民: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关注并在网上提问。如果您需要检测家里的水样,可以将水样送到我司下属的子公司东莞市东江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地址:东城街道鳌峙塘社区第六水厂内,联系电话:22260250)。东江检测有限公司为独立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具有生活饮用水等多个领域的检测资质,可以对外开展水质检测业务。水样送检程序也很简单:送样至东江检测有限公司--填写样品检测委托单(具体要求的检测项目)--交费--凭检测委托单领取检测报告。大概时间则要看您要求的检测项目。一般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至于您所提到的收费问题,则同样要看您所要求检测的水质项目。水质检测项目不同,则收费标准不同。收费依据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疾病预防控制收费及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2〕1061号)”。
3
网友叶小姐: 光明市场周边路段,水压不稳定。
答: 该市民住址属于抄表到户的。根据《城镇供水服务》(CJ/T316-2009)的规定,“供水管网末梢压力不应低于0.14 MPa”,因此,我司保证配水水管网在用户交水点位置的供水压力不低于0.14MPa,该市民家的位置,我司的供水压力更是维持在0.14MPa以上,水压是达到规定的标准。造成水压低的原因主要为以下几方面:1.可能表前、后阀门开启度不够,建议检查一下这两个阀门;2.可能表后用水需求量超出用户水表的常用流量。过去报装水表的规划用水量比市民现在的用水需求量小,这样也会造成表后水龙头水压不足,市民可以自己核对一下有没有这个情况,如果有可以到我们公司根据实际用水情况对水表进行增容;3.表后管道堵塞或者水龙头滤网堵塞。市民可以检查一下滤网、水龙头和管道等,然后更换表后管或者清洗水龙头、滤网来解决;4.我们公司抢修造成水压的波动,这种情况出现得并不多,我们会发短信通知,请留意手机短信,也可以打电话到96968咨询。 7月31日10时30分,我司致电反映人叶小姐,其表示目前供水稳定,没有存在问题,暂没有其他用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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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人人要用水: 现在很多小区物业把原恒压供水设备不用,改用管中泵在管道上叠压(实现减少供水成本)。像这种况情,市民能否减免或减小支付水费中的加压费用?
答: 尊敬的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关于调整我市自来水供水价格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6〕158号)等相关规定,商住小区内二次加压供水设施归属全体业主共有,产权人可以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可加收不超过15%的二次供水费用。因此,产权人可以就二次加压供水设施管理与委托管理单位商议加压费用等内容。如有疑问可致电我司24小时供水客服热线96968咨询。
素材来源:东莞阳光网,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