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02:18:47来源:法律常识
因集资建房问题与行政机关发生争议,二十多年来,历经九次诉讼,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浙江检察机关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困扰陈老师20年的烦心事解决了
“我终于可以放下过去20年的苦与累,重新开启新生活了!”近日,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组织的听证会现场,路桥区某小学老师陈某向检察机关撤回监督申请,并当场签署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新房变“心结”,走上漫漫诉讼路
事情要从25年前说起。陈老师是一名在编教师,1997年8月,29岁的她从临海市调到路桥区,被安排在一所民办小学任教。
为解决在职教师的住房困难,1999年12月,路桥区教育文体局发文决定建设教师公寓,陈老师申请集资建房,出具承诺书并交纳了首期建房款3万元。2000年8月,路桥区政府出台相关文件,规定建房对象不包括民办学校的教职工,取消了陈老师的集资建房资格。
“我是正式在编的教职工,为什么要取消我的集资建房资格?”2002年8月,陈老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及再审,2006年3月,浙江省高级法院判决确认区政府于2000年8月出台文件的行为违法,责令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此后几经周折,2017年5月,路桥区政府成立教师公寓遗留问题综合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被补救对象每户补救15万元,并给予以市场评估价优先认购教师公寓的资格。同年7月,陈老师收到告知书。但陈老师没有签订认购协议,也没有领取15万元补救款,取而代之的是历时3年的6次诉讼。
2017年10月,陈老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区政府以市场评估价为基础销售教师公寓的行为无效。2018年4月,陈老师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区政府支付届时周边地段类似房地产市场平均价与教师公寓平均价的差价,由其自行购置房屋。
陈老师提起的两起行政诉讼均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提起上诉后,又均被浙江省高级法院驳回。于是陈老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又被驳回。
屡屡败诉意难平,申请法律监督
打官司屡屡败诉,陈老师越来越烦心。2021年3月,陈老师向浙江省检察院申请监督。
“我们一直租房生活,至今都没有置业,我丈夫为此辞去教师工作,自学法律走了20年维权之路,我只想拿回属于我的房子。”陈老师内心无法接受这样的现状,满腹委屈地向浙江省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林群晗倾诉道。承办检察官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耐心倾听陈老师的诉求,多次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其打开心结、消除积怨,适度调整心理预期,以真正解决实质问题。
经过对案情综合分析研判,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行政争议有实质性化解的可能。随后,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三级检察院联动,组建化解专班,运用领导包案及行政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围绕该案争议焦点,多次与区教育局、陈老师所在学校磋商,厘清案件基本事实和政策背景,争取在定分止争和依法行政中找到平衡点,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
放下心中积怨,重启新生活
为了消除陈老师的顾虑,浙江省检察院在8月30日就该案召开听证会。
检察机关坚持“因案制宜”,从听证员库选配教师代表、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代表担任听证员,听取多方意见,以凝聚共识促进争议化解。
“教师公寓是区政府对教师的福利政策,但由于客观原因,区教育局没有把事情办圆满,产生了历史遗留问题。但历史遗留问题总得解决,希望通过本次听证会给这起案件画上一个句号。”被申请人代理人、路桥区教育局局长罗邦云在听证会上表达了最大诚意。
“被申请人采取优先认购方式,并以市场评估价为基础确定房屋价格并不存在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听证员、浙江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平说。
“生活常有不如意,凡事都要向前看。申请人临近退休,是时候放下心中积怨,重启新生活了。”听证员、台州市人大代表夏发青说。
在听证会现场,听证员一致认同浙江省高级法院的判决,劝说陈老师放下思想包袱争取争议化解。
“今天的听证会,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感谢检察机关搭建这样的平台。我快退休了,也不想一辈子纠结在这个事情上。我热爱教学,爱岗敬业,这届家长和学生都很信任我,我明年就到退休年龄了,但我希望把这届学生带到毕业。”听证会上,陈老师表达了和解意愿。
鉴于陈老师优秀的教学表现,区教育局当场同意在其退休后继续返聘其担任原班级教师至学生毕业的2026年。随后,陈老师与区教育局签订了行政和解协议,得到了一定的补偿,表示不再上访。
“这既有利于学生,又能实际解决辖区教师资源紧缺问题,还有效解决了行政争议,是多方获利的好事。”罗邦云与陈老师握着手说。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范跃红 毛林飞 郭亚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