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免费律师咨询问题关于旧房改造,北京危房重建原拆原建政策

时间:2022-11-28 04:21:35来源:法律常识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合村并居等政策的提出,拆迁问题开始日渐突出,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拆迁的,有的人会比较乐于见到拆迁,而有的人则并不会,但是由于政策的需要,住房已经不仅仅只具有居住的属性,住房的投资属性及其附带的其他的隐形利益占有的比重越来越大。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关系老百姓的问题,这个问题上很多地区都有很大的区别。那关于危房改造?由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你来回答。

已经被认定为"危房"且已经划入拆迁计划的房屋

旧房改造,主要改造的地区和房产是本身基础设施较少、房屋有一定破损的房产。对于这类房产来说,进行一定程度的建造和修建操作就可以恢复居住和生活需求。

但是,如果房屋本身已经认定为危房的,证明该类房屋已经不具备继续居住的条件了,如果继续居住很可能对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危害。所以,对于这类房屋,还是应当对其继续进行拆迁操作,杜绝可能会出现的安全隐患。

史律师温馨提示

在实践当中,被拆迁人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对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了解也知之甚少,也很有可能处于非常被控制的局面,难以维护自身该有的权益。所以,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一定要尽可能地去了解相关的法律问题,来弄清双方的权利义务,从而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免蒙在鼓里,连自己的损失都不清楚。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