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05:26:48来源:法律常识
我国对于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严格,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对于拥有众多知识产权的品牌方来说,这一定是好事,可以帮助自己保护自己。可是对于没有知识产权概念的小商贩来说,这可能是一个巨大的陷阱,有太多商贩已经被套路,最终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较大的代价!
不管我们现在是创业者还是小商贩,又或者是创作者,一定要仔细看下去,了解这个套路后可能会绕过很多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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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价38元,却要赔偿30000元?
近日,浙江经视新闻报道了一起知识产权案件,案件的原告为中国第一铅笔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有:中华牌、长城牌,下文简称:第一铅笔),案件的被告是浙江一家小五金店的老板。
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呢?
据五金店老板骆女士透露,一个多月以前,小店里来了一个销售,想要向骆女士销售“长城牌”木工笔,他最大的优势就是便宜,平均一支仅3毛8。本来没准备要的骆女士还是被销售员的执着和低价打动了,最终批发了100支木工笔,一共38元。
一个月后,店里就来了一个人要买木工笔,一次性买了好几支。在交易即将完成的时候,买家表示希望骆女士给他开一张发票,回去好报销。
骆女士并没有在意,于是便按照要求给他开了一张发票。而这张发票就成了骆女士侵犯知识产权的重要证据之一。
几天之后,骆女士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自己被“长城牌”木工笔的母公司第一铅笔告了,原因是售卖假货,索赔30000万元,加上公证费、律师费等3200元,一共是33200元。
骆女士慌了,自己只是批发了38块钱的铅笔,怎么就需要赔这么多钱呢?
思来想去,骆女士认为自己被第一铅笔套路了,因为这一切太巧了。自己刚刚批发了一把铅笔,就有人过来买,而且还要发票,块钱的东西要发票的人并不多。刚卖出去不久,自己就收到了传票,这一切都像是设计好的剧情一样,自己被他们牵着鼻子走。
无奈之下,骆女士找来了电视台,希望通过电视台获得帮助。尽管电视台同情骆女士的遭遇,但是骆女士的做法确实是存在违法行为的。这不能因为你不懂法律就能免除违法带来的后果。
在谈判的过程中,骆女士也问询问了第一铅笔的代理律师,这是不是公司故意设计的一个套?
律师表示,我们肯定不会故意下套的,这个肯定是你们自己售卖的,我们的这个过程也是经过公证处公证的。
在记者的帮助之下,双方将索赔金额谈到了7000元,这是最低的一个价格。
骆女士也为自己贪小便宜的行为付出了一定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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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上当过
大家千万不要认为骆女士的遭遇非常特殊,不具有代表性,那我们可能大错特错。
现在是知识产权的时代,有很多产品都是类似于“钓鱼执法”。一般情况下,我们还不会违法,恰恰是有人故意通过某种行为,让你不小心上钩,从而引发最后的赔偿行为。
我本人就遇到过类似的套路,不过不是“长城牌”木工笔,而是字体侵权。
由于我在工作中会用到很多需要图片展示的地方,一张图片上必然要出现一些文字,我会在PS上购买一些自己认为更加好看的字体使用。
突然有一天,我收到了一封邮件,他告诉我侵权了,因为我将字体用在了商标上面,一旦申请很难改变。
我当时之所以没有在意是因为我认为自己已经付费,而实际上,我付的费并没有让版权方赚到,而是被盗版方赚到了。
另外,就算我从官方买到了这种字体,只能用于自己欣赏,不可用于商业活动,除非我专门购买了官方字体授权。
我的遭遇其实跟五金店老板骆女士非常相似,都是先用低价买到盗版,后来被版权方找到并且索赔。
最终我与版权方经过协商达成了和解,从此之后,我再也不敢乱用字体。
我们可以怀疑商家“钓鱼执法”,但是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我们只能当做教训,吃一堑长一智。
据网友反应,现在类似的套路有很多很多,曾经流行的塑料水杯“富光”也是如此,如果我们想要卖这个品牌水杯,一定要从官方渠道购买,否则很有可能买到假的,最终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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