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12:18:34来源:法律常识
2019年5月,贾女士在工作中摔伤,经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二级。事故发生后,贾女士的家人多次与用人单位沟通工伤赔偿事宜。用人单位T公司未给贾女士缴纳工伤保险,在新冠疫情发生后,无力承担巨额赔偿。好在T公司以L公司的名义在保险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险,但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以贾女士并非L公司员工为由拒赔。
该案件经过多方周折后未能取得进展,贾女士一直未能获得相应赔偿。
2021年7月,贾女士的家人找到王飞律师,了解情况后王飞律师决定接受委托。办理委托手续后,王飞律师通过深入研究案情制定了专业高效的诉讼策略。经过审理,2021年11月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贾女士76万余元,T公司赔偿23万余元,两项共计100万余元。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2年4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终为贾女士赢得了百万赔偿,给贾女士及其家庭继续生活带来希望!也获得了贾女士及其家人的高度赞赏!
王飞律师,山东时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共党员,退役军人,2010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具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诉经验。擅长办理民商事案件,包括合同纠纷、侵权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劳动纠纷、工伤赔偿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