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13:06:26来源:法律常识
导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打官司起诉,但是我国法律规定部分劳动争议要仲裁前置,也就是说得先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时才能向法院起诉。
劳动关系双方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法另有规定的外,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该向哪个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
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也就是说,实践中可能出现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与用人单位注册办公地不一致的情况,这个时候原则上劳动者可以向两个地点仲裁委申请仲裁,如果出现双方申请不一致情况时,由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的仲裁委受理。
对于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不予受理。因此,劳动者应当一开始要正确选择仲裁委,以免耽误时间。
2、如果是劳动派遣,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谁是仲裁另一方?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所以在准备申请材料的时候,两个单位的信息均需要提交。
3、什么时间提起劳动仲裁合适?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随时可申请仲裁,没有时效限制的。但当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期申请仲裁的,仲裁委不予受理。(仲裁时效会因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4、提请劳动仲裁应当准备哪些材料?(这里指员工作为申请人)
原则上申请人应当向仲裁机构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主要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自身请求和事实理由、证据。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和申诉书(注明申诉请求与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2)主体信息证明:申诉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可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下载)
(3)申诉人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区分代理人是执业律师还是其他自然人。如代理人是执业律师,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如代理人是其他自然人,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证明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材料;
(4)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在提交时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会退回原件);
(5)《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或按照被诉人数提供。
5、仲裁请求怎么写?
仲裁委一般有仲裁申请书的模板供参考,但是里面最重要的是劳动者的仲裁请求。
想要讨要欠薪、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一般不能写成N/2N/N+1)、带薪年休假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年终奖......注意突出重点。
(注意五险一金不在劳动仲裁的范围内)
各类数额计算方法:
工资=月工资÷21.75×天数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离职前最后12个月平均工资×月数
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未签合同起次月工资+...+本月工资(最多11个月工资)
延时加班费=月工资÷21.75÷8×小时数×1.5
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21.75÷8×9小时/天×加班天数×2
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1.75÷8×9小时/天×加班天数×3
6、仲裁机构受理的流程
立案---开庭前5日通知时间地点---仲裁庭先行调解(调解不计入仲裁时间)---审理---裁决
7、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8、仲裁委一裁终局
一裁终局制度是指劳动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一经仲裁审理和裁决即告终结,该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能再向法院起诉,也不能再次申请仲裁,但是在具备法定情形时,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要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必须有证据证明该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法律确有错误的。
以下情形适用一裁终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9、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救济方法
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10、劳动关系中以下情形不属于仲裁裁决范围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以上为仲裁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但是,实践中,部分劳动者会选择自己或者亲友帮助仲裁,虽然这并不被法律所禁止,但是相比较专业律师而言,普通公民缺乏法律实务经验而相对的处于劣势。比如因为对仲裁具体程序的把握不足,未能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或者将自己手中全部相关材料一股脑地提交,未判断哪些证据为关键证据该提交,哪些证据可以不提交......特别在一裁终局的争议中,劳动者可能因为缺乏专业性指导而丧失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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