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21:08:29来源:法律常识
一、受理条件
1、已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的企业或者个人。
2、职工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提供留薪期满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包括: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复核鉴定、再次鉴定。
3、鉴定的项目,包括工伤职工致残等级鉴定、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停工留薪期需要延长的确认、安装辅助器具的确认、旧伤复发的确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确认。
二、申请材料
1、《无锡市(江阴)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收原件(一式两份,水笔填写)
2、一寸近照,收原件(2张)
3、《工伤认定决定书》,收复印件(1份)
4、身份证,收复印件(1份)
5、病历资料(有效的医学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或入院记录、出院小结、手术记录、检查报告等,市内就医复印件加盖医院专用章,市外就医需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属于职业病,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7、属于实施内固定手术,需提供放入内固定手术记录(加盖医院专用章),收复印件(1份)
8、属于有疤痕者或需安装辅助器具者,需提供受伤部位近照,收6寸彩照(3-5张)
三、受理流程
第一步:送报
第二步:受理
第三步:体检
第四步:领取鉴定结论书
四、注意事项
1、医疗期结束,伤情稳定后才可鉴定
2、头部受伤的需要受伤满1年才可鉴定
3、实施内固定术的,内固定拿出后或者无需拿出的受伤满一年才可以鉴定。
4、职业病的需要提供职业病诊断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5、注意保存鉴定通知书,凭鉴定通知书编号体检和领取结论书。
6、拿到结论后,参保单位请至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咨询赔偿费用,无参保的个人请至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咨询赔偿费用。
五、办理地址
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江路188号)三楼人社工伤认定鉴定窗口
来源:江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