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弄进传销可以找律师吗,张庭夫妇、陶虹持股公司涉传销争议 律师:若传销属实,无论知情与否,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难逃其一

时间:2022-11-28 23:37:07来源:法律常识

封面新闻记者 刘可欣 李雨心

11月4日,上海淘不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等19主体涉嫌网络传销一案听证会,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召开。因涉案主体包括艺人张庭夫妇、演员陶虹等,且此前有媒体报道,本案所涉金额巨大,或逾100亿元,引起了网络的热议和关注。

张庭夫妇、陶虹持股公司涉传销争议 律师:若传销属实,无论知情与否,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难逃其一

张庭夫妇与陶虹(图源张庭微博)

达尔威公司两次涉传销相关

一年间热度不减 屡上热搜

2021年12月28日晚间,演员张庭因一则涉嫌传销的消息登上微博热搜。有消息称,张庭、林瑞阳夫妇旗下公司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达尔威”)因涉嫌传销被查,随后引爆了网络的热议。

话题登上热搜榜后不久,2021年12月29日凌晨,上海达尔威旗下日化品牌“TST庭秘密”在官方微博回应称,上海达尔威是一家合法经营的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遵从政府指导,坚持合法经营,依法纳税;非常感谢河北石家庄政府指导公司排查风险,目前公司运营一切正常,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演员张庭也通过个人微博转发了上述声明。

而在话题发酵的开端,是李旭反传销团队发布的一篇质疑TST涉嫌传销的文章引起广泛关注。在该团队所披露的信息中,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曾以《查证函回复》的形式,公开披露了知名日化品牌“TST庭秘密”运营主体达尔威公司涉嫌利用网络从事传销活动被查处的进展。回复称,根据多起群众举报核查,2021年6月5日,该局对上海达尔威涉嫌传销立案调查,并逐级向上级报备。因上海达尔威利用金融机构转移或隐匿涉传销资金,该局已依法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今年4月19日,曾有媒体报道称,张庭林瑞阳夫妇创办、经营的达尔威公司因从事传销活动,导致公司名下96套房产被石家庄裕华区市监局查封,价值17亿元。在该消息发布后,微博账号“TST庭秘密”发布了由北京市鼎恒律师事务所刘珺律师拟写的律师函,其中称,上海达尔威接受并配合相关部门的合法调查,但目前不方便回答各方问题。

而在更早前的4月9日,据媒体报道,有知情人士获得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达尔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大量证据指向TST庭秘密运营主体即达尔威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违法行为,达尔威被责令立即停止传销行为,同时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1927.99万元,并罚款170万元。

直至10月31日,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上海悦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19主体涉嫌网络传销一案的听证会的公告,宣布听证会于11月4日在石家庄召开,涉案主体包括张庭夫妇、陶虹等。但在中间的一年多时间,张庭夫妇的相关消息也反复出现在热搜榜之中。

张庭夫妇、陶虹持股公司涉传销争议 律师:若传销属实,无论知情与否,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难逃其一

张庭与丈夫林瑞阳(图源张庭微博)

起底张庭夫妇商业版图

品牌护肤品仍在电商平台售卖

那么,将张庭夫妇、陶虹等卷入话题中心的“TST庭秘密”,到底是什么呢?公开资料显示,品牌“TST庭秘密”的运营主体公司是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下称“达尔威公司”),由明星张庭、林瑞阳夫妇于2013年创立,以化妆品、护肤品为主打品类,并主要通过线上商城“庭秘密APP”和线下实体店的O2O方式进行产品销售。

虽然张庭夫妇深陷“传销”丑闻之中,但“TST庭秘密”的护肤品等产品,仍在电商平台上正常售卖。11月4日,记者点进某一电商平台中,显示月销量为100+,还有网购者分享了使用心得。

张庭夫妇在内地涉嫌传销被查封后,却没有因此沉寂,而是将目光放到了其他地区。在社交平台上流传的视频中,能够看到8月中旬,62岁的林瑞阳曾现身马来西亚,围绕“TST庭秘密”品牌进行演讲,并高呼“我复活了”。据媒体报道,林瑞阳表示,要把自己的心放在东盟,并且在马来西亚成立了东盟的第一家分公司,后续会将产业延伸到东盟其他国家。

目前,据天眼查App显示,张庭(张淑琴)在内地92家关联公司中79家为存续状态,其中,张庭担任67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66家公司的高管,并直接持股14家公司。这些企业多位于上海,涉及生物科技、房地产开发、商务咨询、贸易等行业。张庭丈夫林瑞阳(林吉荣)关联72家公司中存续状态的有51家,其中张庭、林瑞阳夫妇与陶虹均在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任职。此外,林瑞阳与张庭两人共同关联的企业还包括上海上阳天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

而陶虹直接关联的17家公司中15家为存续状态,包括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海南省洋洋得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真乐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版图涉及影视、传媒、贸易、投资等。

张庭夫妇、陶虹持股公司涉传销争议 律师:若传销属实,无论知情与否,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难逃其一

律师:若传销属实,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难逃其一

1998年起我国已经严打传销活动

如果传销属实,那么张庭夫妇、陶虹是否要为传销一案负责?又将负何等责任?关于这些问题,封面新闻记者邀请了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鹏超作了相关的解读。

王鹏超律师认为,张庭夫妇作为达尔威公司实际控制人,也是公司经营活动负责人,倘若达尔威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由张庭夫妇实际发起与策划,那么张庭夫妇需要作为领导者需要承担所有下线人数、获利金额所对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

(一)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二)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三)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的;(四)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目前还无法对刑事责任作出准确的预估。根据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本案涉案下线人数至少超过数十万、涉案金额可能上亿,倘若达尔威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由张庭夫妇实际发起与策划,初步预估张庭夫妇将可能面临十年以上的刑期并退缴所有违法所得、缴纳罚金。”王鹏超律师这样解释道。

王鹏超律师认为,即便是张庭夫妇对于传销一事并不知情,根据刑法主客观相一致原则,虽然两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作为达尔威公司的高管,有对公司业务进行监管的义务,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倘若达尔威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由张庭夫妇实际发起与策划,那么张庭夫妇可能将会面临上述行政责任。”

而另一名相关人员陶虹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据天眼查显示,陶虹一人在达尔威公司的认缴金额是447.4万人民币,另一家最陶然服装服饰有限公司认缴金额则为1090.6万人民币,而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正是陶虹。“对于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处罚主体判断,并不以该主体的身份为主要依据。关键在于,如何去界定陶虹是否知情,以及她在传销案中的作用和身份。”王鹏超律师这样说道。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传销活动中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是:

(一)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二)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三)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四)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十五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人员;(五)其他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的人员,则仍旧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王鹏超律师说道,上述情况同样适用于行政处罚的对象,此外,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传销活动的参与者、帮助者(提供场地、资金支持等)、介绍人,亦需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

“界定传销活动与合法经营行为的关键在于,绝大多数传销活动并没有向客户端实际销售产品,所销售的实际上是一种加入组织的‘资格’。”关于界定“传销”的关键,王鹏超律师说。“事实上,在20世纪,我国并未将传销作为一种非法经营活动一概而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7年颁布《传销管理办法》专门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督管理,在当时‘传销’的定义是‘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但随着变相传销的出现与市场经营环境变化发展,1998年国务院马上颁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重点强调‘传销经营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已造成严重危害’,此后我国对传销活动一直秉持严厉打击态度。”

截至发稿,记者多次拨打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反不正当竞争股办公室电话,咨询关于听证会的最新进展,以及界定达尔威公司涉传销的相关证据,均得到“暂不清楚”的回复。

延伸科普

传销为何需要被警惕?

传销活动之所以需要被大众警惕,主要是因为其有以下几方面严重危害: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

(2)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许多传销组织会采用威胁家人、限制成员人身自由等强制手段为成员“洗脑”,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个人的精神状态、家庭稳定也将造成巨大伤害。

(3)导致治安混乱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由于下线传销活动的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利用至亲之人的亲情甚至同情心编造各种“善意的谎言”,导致社会群众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甚至引发亲友反目、鸾凤分飞。

因此,防范诈骗远离传销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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