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02:13:58来源:法律常识
年底了,回顾一年以来的工作,总想提笔写点什么。
这一年中,遇到一件令人惋惜的法律咨询,女方与男方在省外法律调解离婚,调解协议中就解除婚姻关系和小孩抚养进行了明确,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协议载明“双方另行协商”。然而在2年后,男方以女方妨害其房屋所有权为由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排除妨害,让女方帮去共有房屋,在审理过程中,男方拿出了一份《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有财产全部归男方所有。女方在庭审中认可的协议的真实性,虽然她表达的是“离婚协议第二页签字是她本人签订,但双方有签订2份离婚协议,这份离婚协议女方不认可”,男方提出该离婚协议是双方在调解离婚后签订并存档于法院离婚案卷中的,法院调查离婚案卷后,结合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案卷材料,认可的该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判决支持了男方的诉讼请求。
女方是如何救济的呢?在男方起诉后庭审前,并未委托专业律师予以分析或代理案件,法院判决后,因为没有交纳上诉费而被认定为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女方在男方申请执行后,向法院提起了离婚后财产分割,但是,法院依据男方胜诉的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了事实,认定男女双方的财产分割方案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男方所有,女方败诉。仍未提起上诉。
女方申请再审,因女方收到判决后未上诉,超过半年没有申请再审而没能启动再审程序。
2020年,女方拿着几个案子的资料找到我们咨询,想让我们帮其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权益,通过分析材料,该女士已经做完民事纠纷的诉讼程序,几乎没有救济途径。
总结几点:
离婚后财产分割案件的诉讼时效为——离婚后一年。如有共同财产需要分割需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否则超过诉讼时效,法院虽不会主动释明超过时效问题,若被告以案件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原告则丧失胜诉可能。重点:诉讼时效。在庭审中,对于对方举示的证据材料要针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当事人自己在庭审中对自己不利的自认法院是会采信的。注意法律程序,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要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上诉,并且根据收到的交费通知要求及时缴纳上诉费,否则会按照撤诉处理。如果确实因为没有参加到诉讼或者收到判决,导致没有参加诉讼程序或者没有上诉,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在案件办理中,律师的存在一方面是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诉讼策略,另一方面对于办案流程的把握。在这个案例中的女方,因为不懂诉讼流程及庭审程序,败诉后,并未采取有效救济程序,导致其认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救济。个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