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14:13:06来源:法律常识
近期,房地产投诉事件频频见诸报端,“交房即维权”现象屡屡引发舆论热议,购房者深陷维权窘境、亟需援手。适逢“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乐居独家策划“乐居315”活动,携手40城专业律师团队,构建中国购房者法律援助平台,为广大购房群体提供极富价值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济南乐居携手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周长鹏,针对济南购房者、业主遇到的房产维权事件,进行针对性案例答疑分析。
来自济南(购房群)网友投诉问题:我现在的房子已经居住三年了,但是发现楼板出现范围裂纹,经过勘察是原浇筑楼板不达标,但是物业说过维护期了,开发商也不给处理。咋解决。
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周长鹏分析:首先,房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保修期是房屋的合理使用年限,所以地基和主体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责任。其次,房屋其他部位出现质量问题,已经过了保修期,如果是房屋专有部分,则由业主自行维修;如果是房屋共有部分或共用设施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公共维修基金。
因为具体如何处理还是要根据证据情况作出判断,一般通用的解决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 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等来约束,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二)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可以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这里提醒购房者,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先找开发商协商,弄清楚问题的性质,再来选择不同的处理方式,必要时可以请律师协助解决,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购房者在置业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给予帮助。如您有更多置业问题,可搜索“房产投诉”小程序(即乐居黑猫投诉平台),反馈投诉维权信息,我们也将在后期针对您的问题,联系乐居黑猫专业律师团队或相应开发商及有关政府部门给予您最及时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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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