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1 03:54:10来源:法律常识
老王最近几天一直心绪不宁,白天吃不好饭,晚上睡不着觉,为啥呢?原来是儿子小王出了点事情,本科快毕业的小王与邻居因为点琐事发生口角后,小王一时冲动打了邻居两巴掌,因为小王长得人高马大,邻居在进行双方力量对比后选择了报警处理,要求警察处理小王打人的责任。警察在接警后受了案子,在对双方当事人问了笔录及向看到事情经过的人员取证后,觉得小王与邻居早不见晚见,实在没有必要把两家人的关系闹得太僵,而且邻居的伤情轻微伤都够不上,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最后警察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做了治安调解。
警察是如何调解的呢?
由小王当面向邻居道歉,取得了邻居的原谅,双方握手言和,最后由小王和其邻居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至此调解结束。
案例中警察通过治安调解处理了小王殴打邻居的案件,化解了邻里矛盾,那么警察的这种调解有什么要求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明确规定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从此法条中我们可以看到调解的情形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经查阅相关文书,发现日常生活中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能够调解的还是比较多的,以下情形均属于可以治安调解的范畴。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那么如何来理解这里说的“情节较轻”呢?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小编认为可以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来理解,主观方面主要来讲是指当事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动机、目的、采用的手段、完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后的表现等来看,而客观上则表现为造成的后果。我们就以小王的事情来看,小王与邻居因为点琐事发生口角后,一时冲动打了邻居两巴掌,主观上是没有多大危害性及社会危险性的。换个角度来看,如果说小王为了两巴掌将邻居打死蓄谋已久,每天苦练铁砂掌,怎奈功夫不到家加之邻居脸皮较厚,没达到目的,那么案件的情况将变得复杂的多;客观上则是打了邻居两巴掌,以邻居连医院都懒得去检查的情况来看,伤情是比较轻的,可能连轻微伤都没达到。同理如果说小王练家子,即使他在主观上没有太大的恶意性,两巴掌将邻居打成轻伤以上,那么小王的行为就构成了犯罪,治安调解也就不再适用。
符合治安调解条件的双方当事人是否必须要接受公安机关的调解呢?
当然不是,治安调解是在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下进行调解的,否则就达不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治安的本意。
对于案件双方当事人请求治安调解,公安机关是否必须为其进行调解呢?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再回顾下前面提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其中提高“公安机关可以调解”,注意是可以调解,不是必须调解,如果说公安机关觉得治安调解不利于化解矛盾或者有其他原因,那么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律程序,该罚款罚款,该拘留拘留,如果双方当事人经济赔偿上有纠纷的,公安机关还会告知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治安调解有什么程序呢?
首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才开始调解,也就是说在调解之前公安机关就已经掌握了案件情况。这也是为了防止双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经调解后反悔、调解后不履行调解协议死不认账的情况。如果出现以上这些情况,那么公安机关觉得没有必要继续调解的,就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双方或者一方进行处罚。
其次,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让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交换意见,公安机关适时对当事人劝说、教育,促使双方就存在的矛盾点达成一致。
最后,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制作《治安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并履行协议,至此调解结束。
当然对于一些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当场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
治安调解的当事人会不会留案底,算不算违法犯罪前科呢?
我们通常讲的案底主要是指被刑事处罚或者说因犯罪被法院判处刑罚的情况,而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为了化解矛盾纠纷,虽然当事人也违反了治安管理,但是情节轻微,未造成太大损失,公安机关在对事实调查清楚后,双方当事人愿意的情况下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在对事实调查这个步骤中是会形成案件调查材料的,同时也会录入系统,也就是说不管过多少年,只要公安机关的这个系统数据还在公安机关都是可以查询到这个治安调解的记录,那这个记录算不算违法记录呢,你去派出所开具违法犯罪证明上会不会有这个记录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从该法条中我们不难看出,治安处罚中没有治安调解这一项,也就是说治安调解是不属于治安处罚的,而公安机关开具违法犯罪证明是违法犯罪到处罚审判一套流程走完才能认为是违法犯罪,通常来说就是违法要受到处罚,犯罪需要法院审判才算前科。治安调解不属于处罚这一项的,所以你到派出所开具违法犯罪证明时公安机关是不会将治安调解记录写上去的。刑案案件中如果嫌疑人最后没走到法院审判这一法律程序,那么即使他前期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都不能称之为犯罪前科,同理到派出所开具犯罪证明时公安机关是不会将这些记录写上去的。
治安调解会不会影响当事人考公务员时的政审呢?
相对而言我们对这个问题更为关注,毕竟就当下而言公务员还是比较吃香的一个行业,这一点从每年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人数来看就知道,如果因为一时冲动就让自己少了一个带领群众发家致富的选择,无疑是人生一大损失。那么通过治安调解的当事人参加公务员考试到政审这一步时会不会受影响呢?政审的其中一项就是要你当地的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我们前面讲过公安机关虽然能够查询到你违反治安管理及治安调解的的不良记录,但是他是不会在你的未违法犯罪证明上写上的,所以是不用担心的,治安调解记录是不会影响考公务员时的政审的。
朋友们你们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