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17:49:30来源:法律常识
西安奔驰女车主“坐引擎盖哭诉维权”事件4月16日以和解告终,而宁波一家律师事务所花近百万元买的奔驰车经4年维权,目前仍难看到结局。
“双方初步约定下周重启协商机制,不过16日晚宁波利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出与事实有严重出入的回应,让我对他们的诚意表示严重怀疑。”4月17日,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帅军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据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初步调查,涉事车辆为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2015年3月31日在宁波利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购入,使用中出现问题后,虽法人组织购车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但应用户要求,江北区市监局曾组织调解。由于双方分歧较大且用户不愿接受全面检测,无法查明问题原因,协商不成,故依法终止调解,建议用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据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博16日消息,近期该局关注到宁波部分汽车销售企业在汽车销售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即日起拟对全市4S店等汽车销售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限定提供服务、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等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及不正当竞争等展开专项整治。
2015年3月,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全款购买一款奔驰S320L豪华版轿车,裸车价96.8万,车辆于4月1日交付。张帅军表示,当年6月17日就出现无法正常启动的问题,7月后又发现发动机、变速箱漏油,安全气囊启动等11项问题。
“我的诉求是更换质量有保证的新车,但4S店不同意。”他说,对方提出过包括加价换同款新车、二手车回购、用试乘试驾车替换等方案,与其诉求相差甚远。为此,他代表律所开始维权。
“我曾经每个月花7000多元雇司机,让他每天早九晚五开着贴有维权海报的车到4S店门口报到。有一次车身被泼油漆,警方查到是4S店员工所为,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这以后没再去4S店停车,双方基本没有直接沟通。我算了算,四年来维权花费超过40万。”张帅军告诉澎湃新闻,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引发关注后,不少媒体对他的维权也进行报道,他与4S店负责人15日简短交流,双方都有意愿重启协商,约定下周沟通。
对16日晚宁波利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发出的回应,张帅军认为与事实有严重出入,“我对他们协商的诚意表示严重怀疑”。
16日晚,宁波利星汽车服务公司官方微信公号推文回应称,欧硕律师事务所2015年3月31日购车,7月19日(行驶12504公里后)发现发动机油底壳下部渗机油,公司通过及时维修、更换配件,妥善解决并恢复至原厂标准。当年8月6日,客户提出车辆无法启动,公司当天上门服务,到现场与客户当面操作,确认可以正常启动。其他问题在2015年9月19日最后一次在公司检测时并未出现。随后公司多次请客户进店检测,客户均拒绝,所以对其他问题无法检测并确认。2015年8月、2016年3月,经江北区市监局两次调解,公司法律顾问认为客户提出的“更换”、“退货”要求不符合原国家质检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客户又不接受其他方案,调解失败。2015年12月起至今,客户多次将车辆停在公司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等位置,公司一直与客户联系并给予多种解决方案,但客户不接受和解并拒绝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这个回应很多地方与事实不符,如第一次发生质量问题是2015年6月17日,而不是7月19日,车辆无法启动至今已九次,车辆系统都有记录。而且,发动机、变速箱漏油后,他们在没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打开维修。”张帅军告诉澎湃新闻,对多次无法启动,发动机、变速箱漏油,安全气囊无故启动、轮胎爆裂、收取服务费等问题,对方在“回应”中都没有正面回答,“我只是不愿意对方单方面检测,我愿意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及第三方权威机构的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