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00:30:15来源:法律常识
在“没有中间商赚差价”的广告语被吐槽后,瓜子二手车于去年9月推出新广告语——“全国好车线上选,送车上门试7天,满意再过户,不满意退全款”,而事实真如广告所言吗?
重庆的唐女士体验“7天无理由退车”后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感到不满意想退车,但在要求“退全款”时,瓜子二手车以各种理由反复搪塞,先是称交车时间超过7天,随后又称因其驾车时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缴纳近7000元折损费和维修费才能退车。
唐女士试驾的车辆维修后返回瓜子二手车卖场
据了解,唐女士在提车前缴纳了5.54万订金,试车第二天与对面行驶车辆发生剐蹭。此后唐女士想退车,才意识到瓜子二手车拟定的格式条款,其中包含“车辆未发生交通事故”才能退车。唐女士认为,该条款明显不利于消费者,属于单方拟定的“霸王条款”,应认定无效。
瓜子二手车客服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如果唐女士退车的话需要承担6900元的折损费用,“因为车辆出现过事故了,如果再次售卖的话肯定会有折损”。
对此,唐女士表示她只愿意承担1000元劳务费。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唐女士向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投诉,该投诉已被受理。
江苏三问律师事务所主任曹新亚认为,如果瓜子二手车拟定的格式条款履行了告知义务,就不存在欺诈,但其主张的近7000元折损费和维修费没有法律依据。“瓜子二手车既然同意‘7天无理由退车’,说明期间是没有折损费的,至于维修费用,如果保险公司已经承担,那么就不需要消费者进行二次补偿。”
【消费者】
体验“7天无理由退车”发生事故
想退车被告知需交折损费
今年1月,唐女士在瓜子二手车平台订购了一辆雪佛兰创酷2016款,支付订金2000元, 2月12日,瓜子二手车工作人员将车辆交给唐女士,支付尾款5.34万元。
唐女士试车前缴纳款项5.54万元
“当时瓜子二手车有个试驾活动,我想试驾过后再确定要不要。”唐女士向红星新闻表示,交车大概花费了40分钟,对方向她讲了几个条款,并承诺如果7天之内不满意可以退车。
交通事故认定书
然而第二天,因与另一车辆发生碰撞,唐女士车头的油漆出现了10平方厘米左右擦挂,保险杠也有部分凹了进去。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这起交通事故中唐女士负全部责任。此后,这辆车被瓜子二手车平台维修人员拖走。
唐女士试驾第二天发生擦挂的车辆
据唐女士了解,对方维修车辆花了不到2000元,而试驾的这辆雪佛兰也购买了保险。期间唐女士多次催促瓜子二手车工作人员定损,但没有人理会。要求延长试驾时间也没有被允许,第7天快过的时候,瓜子二手车平台告知还要维修2天。
与此同时,唐女士还发现,自己购买的这辆车已有近一年半的时间,但出行里程却不到1000公里,她担心车辆长时间放置后会发生其他无法预估的问题,可能需要花费更多时间和精力来维修。所以在试驾的时候就打算不要了,只是令唐女士没想到的是,她刚提车不久就发生了碰撞。
唐女士称,经过与瓜子二手车多次交涉,对方同意退车,但需要她支付近7000元的折损费和维修费。
唐女士认为,这辆车已经购买了保险,那么瓜子二手车就不应该让消费者再承担费用。“瓜子二手车推出了7天试驾的时候,就预估到了车辆在试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包含磕磕碰碰的情况,不能说客户发生碰撞就把责任完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唐女士认为,瓜子二手车通过活动获得了盈利,就应该承担本次活动带来的风险。因此不同意上述三个方案,要求“无理由退车”。
唐女士称,她查询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现,类似这种二手车是不支持折损费用的,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可认定无效条款。
对于唐女士的投诉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受理
唐女士表示,只愿承担1000元费用,作为对瓜子二手车工作人员劳动的补偿和精神安慰。为此,双方僵持不下,唐女士遂向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投诉,并被受理。
【律师】
折损费没有法律依据
如履行告知义务则不存在欺诈
红星新闻记者通过询问瓜子二手车客服得知,所谓的“7天无理由退车”其实包含了很多前置条件,并非完全“无理由”。
“首先要在提车后的7天之内总公里数没有超过450公里,车辆也不能出现改装、增减配置、交通事故等,违章处理完毕,这边才能申请退款。”瓜子二手车客服补充说,“7天”是按照客户提车后总时间不超过168小时来计算的,而且提车之前需要把车款全部付清。退款之前也要对车辆进行复检,最快需要1-3个工作日才能退款到账。
另一位客服人员查询后台记录后,对唐女士试驾车辆并发生事故进行了确认,并表示如果唐女士退车的话需要承担6900元的折损费用,“因为车辆出现过事故了,如果再次售卖的话肯定会有折损”。目前唐女士只愿意承担1000元劳务费,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瓜子二手车“7天无理由退车”适用条件
红星新闻记者发现,“7天无理由退车”适用条件包含5条。该客服表示,如果试驾的时候发生事故,但属于车辆自身的问题,后期会进行鉴定,但目前还没遇到过类似案例,“拿到车子后发现问题也要第一时间给公司联系,如果驾驶过程发现前机盖冒烟的情况下还在开,那车主也是有部分责任的。”
对于唐女士和瓜子二手车之间的纠纷,江苏三问律师事务所主任曹新亚认为,瓜子二手车拟定的格式条款无可厚非,关键在于唐女士试车的时候,对方有没有履行告知义务。
“如果在协议上把可能出现纠纷的条款内容加粗或标注斜体,或者购买的时候进行了口头告知,这时候无论唐女士是否听进去或者详细查看协议内容,都属于对方履行了告知义务,不存在欺诈或霸王条款。”曹新亚表示,根据瓜子二手车条款,当唐女士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这辆车实际上物权已经属于唐女士了,车辆的变更登记只是形式上的。
另外,对于瓜子二手车主张的近7000元折损费和维修费,曹新亚认为,瓜子二手车同意“7天无理由退车”,说明期间是没有折损费的,至于维修费用,既然保险公司已经承担,那么就不需要消费者进行二次补偿。
瓜子二手车广告是否存在误导消费者,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周衍律师认为,广告词没有问题,因为判断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在于双方有没有达成有效的合意,合意的形式有很多,包括书面合同和单方允诺。而广告的作用就是引起相关市场和消费者的注意、提高交易量。
红星新闻记者 卢燕飞
编辑 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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