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03:53:01来源:法律常识
3月27日上午,在临沂兰山区司法局派驻市公安局交警直属二大队人民调解室,63岁的人民调解员胡晓梅正在调解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先后经过6次电话调解、4次见面调解后,这一次经过胡晓梅4个小时耐心细致的利弊分析后,本来在赔偿方面还存在一些差异的双方最后和解,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这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胡晓梅参与调解的普通案件之一。在特殊时期,她坚守岗位,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普法宣传等工作,通过电话调解等方式,至今已调解67起案件,挽回经济损失54万余元,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胡晓梅原是平邑县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2010年从工作岗位退下来后,应聘到兰山区司法局派驻市公安局交警直属二大队人民调解室,成了一名调解员。10年来,胡晓梅参与调解纠纷案件9022起,挽回经济赔偿近2.6亿元,并全部赔偿到位。
临沂人董某驾车与在本地打工的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切沙子吉相撞,造成后者死亡。董某驾车逃逸,一时难以抓获,来自四川凉山的近百名受害方彝族亲友随后来到临沂。胡晓梅首先平稳了他们的情绪,经过三天两夜的劝说和利弊分析,终于从肇事方亲友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最后警方将董某抓获。
由于肇事方经济窘迫无法赔偿,经过16天的努力,胡晓梅为受害方争取来了36万元的经济补偿。“胡晓梅大姐以真情与敬业展示了大爱,此案的握手言和,让我想起了当年刘伯承与小叶丹的深深一拜!”事后,受害方的代理律师马比木果专门为胡晓梅寄来感谢信。
道路交通事故,或非死即伤,或车损物毁。而受理调解后,事故赔偿往往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有关当事人为了实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以及承担责任的最小化,威胁者有之,利诱者有之。但从事过多年法官工作的胡晓梅心中始终有杆秤,这就是公平正义!
法律,让胡晓梅掌握了天平的公正;爱心,是她处理纠纷不变的“法宝”。
10年来,胡晓梅调解案件涉及赔偿金额最大是375万元,最小的仅为200元。工作中,胡晓梅以耐心倾听、诚心待人、公心处置、爱心帮扶、责任心做事的“五心”工作法,化解了每一位当事人的怨恨,使上万个家庭得到慰藉,让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赢得9022起案件双方百分之百的满意度。
10年来,胡晓梅调解赔偿额达两个多亿的案子却不收一分钱。曾无偿资助受害方家人上万元,感动得他们主动降低了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纠纷,没有一件是一蹴而就的。2014年4月,在调解一次交通事故过程中,胡晓梅不慎摔伤右腿,造成踝关节等3处骨折。但她没住一天院,坐着轮椅、拄着拐杖为当事人争取来37.5万元的赔偿金,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身患糖尿病的她,每天都要注射两次胰岛素,有时来不及补充营养,又常常引发低血糖,为此她曾多次晕倒在调解岗位上。
苦口婆心语,杜鹃滴血情。年逾花甲的胡晓梅,何以克服了各种阻力、压力,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她总是说:“我什么也不图,能帮助别人我感觉自己是快乐的。”
胡晓梅是烈士后人,是听着革命故事尤其是沂蒙红嫂的故事长大的。“沂蒙红嫂身上体现了中国女性的大爱、大义和大无畏。”胡晓梅说,在工作中,她就是用“大爱、大义、大无畏”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传递法治正能量。
胡晓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沂蒙红嫂精神。她先后被评为“兰山区十大杰出女性”“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员”“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先进个人”“全省十佳人民调解员”“全省最美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先后被授予“振兴沂蒙劳动奖章”“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临报融媒记者 剑锋 海汀 通讯员 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