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09:26:47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浙江法制报
“季律师,款项收到了吗?”近日,舟山市中院民二庭庭长罗邦良拨通了江苏滨江律师事务所季律师的电话,得知对方当事企业已收到5700万元货款,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了。随后,他又联系了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的邵律师,对方说企业的保全资金已经都解封了。自此,一起标的额超两亿元的买卖合同纠纷的“死结”终于被解开,2.15亿元被保全资金也可以正常使用了,为复工复产的两家企业增添了信心。
2019年8月,江苏某重工企业以拖欠货款为由起诉舟山市某大型船舶企业,请求法院判令该船企支付货款合计1.06亿元。
原来,2014年,舟山这家船企向该重工企业定购一台龙门吊和一台起重机。设备交付后,船企发现龙门吊在操作过程中存在问题,多次修理后并没得到解决,因此一直没有支付货款。而重工企业则急需收回这笔货款以维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在重工企业起诉后,船企提起反诉,请求解除龙门吊买卖合同,重工企业支付有关费用并赔偿损失合计9200万元。诉讼中,双方均申请冻结对方的银行存款,船企被冻结1.2亿元、重工企业被冻结9500万元。
“在审理程序推进中,法院一直没放弃劝双方握手言和,毕竟巨额资金被冻结对谁都不是好事。”罗邦良说,经过多次调解,虽然双方都有调解意愿,但由于诉求差距太大,到今年春节前调解并未有实质性进展。
疫情发生后,两家当事企业均感受到来自资金的压力,转机也在此刻悄悄出现。节后上班第一天,舟山市中院副院长杨海涛带队走访了船企,公司负责人迫切希望案子能尽快解决。与此同时,重工企业也说“压力山大”。“当时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复工复产,企业工人工资要付,公司老总比较急。”季律师说,节后第一天接到承办法官的电话时,他喜出望外。两家当事企业同时向法院传达了和解的信息,罗邦良觉得调解“有戏”了。
受疫情影响,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移动微法院等一次次与双方代理律师、公司负责人联系,积极主动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极力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
3月4日,经过十几轮协调,两家当事企业终于在微法院上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根据方案,舟山某船企支付江苏某重工企业龙门吊货款5700万元,同时双方均申请解除对对方银行存款的冻结。对于存在质量争议的龙门吊,给予某重工企业5个月的时间修复。
调解协议达成后,当事双方启动了巨额保全的解封。近日,2.15亿元资金全部获得解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