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10:38:00来源:法律常识
员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时,应当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注意以下几条。
(一)劳动者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内提出仲裁申请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除非申请者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事由而使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的,否则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提出仲裁申请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劳动者申请事项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常见的申请事项一般有以下几种: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等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以下劳动争议属于其受理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者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四)劳动者提交仲裁申请书需要填写的必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这几条是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必须知道的知识,也是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