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16:13:11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王世柱,法学博士、北京执业律师,曾任某高院高级法官。
谈论此话题的初衷,源于自己"下海"后,发现所在律所的合伙人,创收尚佳,但培养实习律师的热情不高,要么几年不带一位,要么带一两位也是放在办公室让其自生自灭。作为一名非常赞同团队化发展的"隐名合伙人",觉得合伙人们太自私,莫不成怕"教会了徒弟饿坏了师傅"?对他们有了几分不屑甚至鄙夷。但一位资深合伙人悄悄告知,兄弟刚从法院出来,很有激情,很有担当,但带一两年你就会心灰意懒,你慢慢体会吧。诚然,过了三年,就深深体会到了律师队伍的难带难管。律师是自带生产工具的从业者,敢于独立思考,善于捉摸人事,精于利益计算,这些是职业特征决定的,可以理解、十分鼓励。但如果年轻律师不解决一些思想上的认识问题从而改变自己的行动,太过功利,不懂反哺(尚未出师就讨价还价),让老律师们心灰意冷,那么老律师们不愿招、不愿教实习律师的现象不会改变,年轻律师野蛮生长、多走弯路也就成了必然。
下面我站在合伙人的角度,聊一聊一些敏感话题。既然是站在合伙人的角度,那肯定就有立场问题而无法客观,供年轻律师们鉴别、批评,如果有一点价值的话,吸收点养分提高自己。
年轻的法律人,特别是重点大学的科班,高考的宠儿,法科的骄子,怀揣着"每小时咨询费5万元"的小梦想,迈进律所成为一名律界精英,首先被触动的是现实与理想的巨大落差,在这里,实习期间几千元的收入,只能解决基本生活问题,甚至有段子说,合伙人招司机要5000元,招实习律师兼司机仅4000元。所以,很多年轻律师就认为,自己被律所或老律师剥削了。
这种现象我认为是以下几方面原因造成的:
其一,法律人才的严重供大于求。这些年法学院门槛设置过低,招生过滥,几个老师加几间教室就可以设置法学院,称得上大学的好像都开了法学专业。大量法学学子毕业就失业,公检法机关人均年办案三、四百件,但就是不愿大量招人,一股儿推向法律服务市场,甚至有脑残的专家就此拿中美的律师人口比进行比较研究,得出结论中国14亿人口应当律师过100万,甚至500万。故2015年中国律师不到30万,五年过后的今天47万,2022年要突破60万。中美的法治架构、政治政体、文化传统、经济水平等迥然不同,我们是否需要这么多律师,值得研究。
其二,当下的法学教育是半成品教育,没有根据法律职业的特点建立起职业教育体系。比如日本司法研修制度,过法考笔试后还需一二年的实践研修再次考试,才能成为合格品。我们法科学生直接从学校门迈到单位门,实践研修的任务就落在律所的头上,而律所没有国家拨款,只能靠律师的收入来支付这笔费用,这种情况下实习律师的收入只能如此。
其三,律所要承担实习律师的试错成本。律师是社会化程度非常高的职业,实习律师实习期间,指导老师要让其多办案,最好是放手让其独立办案,方能促其快速成长,同时也要承担其做错事的成本,一件事办砸了合伙人得付出更大成本才能挽损。所以我很赞同一名律所主任的观点,他认为实习律师是来学习的,尚不具备工作能力,故其收入只能是实习补贴而不是工资薪酬。
上面三点系分析年轻律师低薪的表面原因,从深层次原因而言,年轻律师的贫困是否因剥削所导致呢?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资本家获得的巨额利润,是否就是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抑或是资本家冒险风投的回报、科学家技术创新的反哺?我们是否只看到孙少安开砖厂发家成了万元户,却忘记了夫妻俩在投资决策时的压力、泥砖烧坏时面临破产的长期身心煎熬、寻找投资的惶恐不安,最终妻子付出了长期身心疲惫患上癌症的成本?君只见刘强东亿万富翁的风光,却不知当初其创业时"白天当老板、晚上睡地板"的身心折磨。更何况最终创业成功的凤毛麟角,绝大多数被拍死在沙滩上的无人问津。我们是否忘记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原理,唯有创新才能让产品占据市场,创新才能获得丰厚的回报?没有技术含量的重复性劳动,到底价值几何?在没有剥削的一大二公时代,我们消灭了剥削,也就顺便消灭了创新,消灭了创业,消灭了就业(只得上山下乡),消灭了进步,社会陷入了整体性贫困。因此,如果年轻律师不想被剥削,那么,请让自己焦虑起来,为了业务拓展和案件办理而夙夜焦虑,成年人的世界没有容易二字,安安稳稳轻轻松松拿高工资,不光你想要,合伙人更渴望。请在焦虑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发现别人不能发现的胜诉点与风险点,避免简单重复性的劳动。否则,你不但一直被剥削,很可能被剥削的价值都丧失了,被时代所抛弃。因为在人工智能发展如此迅猛的时代,一些多发性、标准化案件的办理,系重复性劳动,被机器所取代是迟早的事,比如交通事故案件。
在律界"专业化浪潮"的影响下,很多年轻律师入行后,追求做一名高大上的专业律师,鄙夷什么案件都接、什么专业都做的万金油律师。追求专业化发展没错,但如果一入行就只做某个专业的事,不仅注定了以后可能是一只跛脚鸭,更有可能会掉进被奴役之坑。关于何以成为跛脚鸭的问题,是因为律师的使命在于解决法律问题,而问题的产生,是政治、历史、法律、经济等外部原因叠加所导致,亦是民法、刑法、行政法等诸多内部法律交织的结果,其解决的方案也赖于诸多智识的综合运用。无民商、不刑事。史尚宽先生在《民法全书》的"自序"中称:民法为众法之基。私法固不待论,欲治公法者,亦应对于民法有相当理解,而后可得其真谛。前段我接的虚开增值税10亿、票据诈骗7亿的两个案件,金额特别巨大、手段特别高明、刑民交叉特别明显,很难想象一个不懂税法、票据法的律师,不学习九民会纪要(其中有大量票据法内容)的律师,如何去办理这两个案件。无诉讼,不非诉。诉讼与非诉的内涵机理是一致的,均为法律规范对现实生活中事实的理性回答,只不过诉讼是事后回答,而非诉是事前回答而已。无前者的体验,就无后者的坦然。关于法律服务一体化,有兴趣的朋友可参阅王世柱律师文章:《法官辞职做律师的五个风险管理》一文中专业危机管理部分。
关于专业化奴役人的问题,是一位在美执业的律师秘宣于我,他告诉我,他执业的律所,合伙人之前什么都教,什么案件都让年轻律师干,年轻律师什么都会干后,就自己去开律所了。现在的合伙人很聪明,只让年轻律师干特别专业的事,不仅只让你干离婚官司,更只让你干离婚官司中原告方面的法律事务,或者继承官司中被继承人的法律事务,而且不准轮岗。让你一辈子特别专业,也特别的依赖律所,离开了这类特定的律所,你不能独立执业,律师将不再是自由的职业。不过,专业化导致人的生存能力的下降,确是历史宿命。这一点,《人类简史》有精彩论述,有兴趣可看一看。律师需要思考的是,是否适应失去了自由的律师生活状态。因此,我主张年轻律师刚执业的三五年,什么案件都去试一试,什么法律问题都去想一想。掘洞的宽度,决定了其深度。
这里的红圈,泛指大所。很多年轻律师过度崇拜大所,认为大所代表了某种血统的正宗和高贵。其实不然,法律服务作为一种具有人身属性的服务,其最终要落实到个体的能力上来。大所有大所的优势,小所有小所的尊严。客户是在找律师,而不是在找律所。参见王世柱律师文章:是在找律师还是找律所?。对紧密型、公司化的红圈所来说,进入了红圈所就变成了整个运转机器里的螺丝钉,虽然加班恐怖,但得到全面锻炼的机会少。而进入小所,不光能全面接触整个案件运转的全貌,更能全面接触业务拓展、费用谈判等律师业的秘密,对自己远期成长更为有利。别看进红圈所的律师起步时薪酬高于小所律师,过了三五年,反而小所的律师收入会超过红所,且更加自由。秘密在于,一般而言,对比大所的合伙人而言,小所的合伙人,更多是靠自己能人的品牌拉动业务,而不是靠律所的品牌弥补个人欠缺。所以,小所的合伙人,基本上都是能人,跟他学到的本事,并不比大所差。
目前,律师圈充斥着各种成功学的演讲,讲各种专业化、讲各种致胜技术。对这些成功学和成功学的大师们,听一听鉴别一下可以,但千万别当真。成功者成功的真正秘诀,他是断然不会告诉你的。正如有人说,比尔盖茨的书会告诉你他如何努力、运气如何好,但是他不会告诉你他母亲是IBM董事,是她帮助盖茨获得的第一笔大单生意;巴菲特的只会告诉你他8岁就去参观纽约交易所的神奇经历,但是他不会提及那是他议员的父亲带他去并由高盛的董事进行接待的;华为的任正非不会说他的岳父曾是四川省副省长;王石不会告诉你他岳父王宁曾是广东省委副书记;潘石屹也是在和女富豪张欣结婚后才开始人生巅峰。
所以,与其去听取别人的所谓成功学,不如精办手中的案件,举一反三,苦练技术。与其听别人在那里解读民法典,不如静下心来好好研读史尚宽民法全书,找找新法有没有理论硬伤,你一旦掌握了理论原理,所有解读都是无聊的,也是无味的。
缩短成功的周期,是每个年轻律师都渴望的。可惜,就法律职业而言,它不比吃青春饭的演艺、信息技术等行业。律师的成功,除了专业、勤奋,年龄就是必备要素,纵有锦囊妙计万千、口才滔滔雄辩天下,20多岁的小伙子小姑娘,你要想客户把上亿的案件交给你单独承办,可能性基本为零,原因很简单,太年轻,不放心,在他们那里,锦囊妙计与滔滔口才都可能被质疑为纸上谈兵。这是一个无可奈何的残酷的现实。在法检同样如此,当上法官检察官之前,同样需要长时间的助理经历。这是法学作为社会科学的本质决定的,在这里,经验比逻辑更重要,心智比智力更优先。年轻律师应当做的,是不断积累自己的经验,用自己的智慧与能力弥补年龄的缺陷,让自己少年老成,尽快成功。
年轻人认为在律所,只有做专业的事,才是最有价值的,做与专业无关的事,是在浪费生命,是律所合伙人在使用廉价的劳动力,心有抵触。其实,任何一件小事,其间都蕴涵着极大的人生智慧,同样是电话问事,有的人电话越聊越起劲,大有相见恨晚之感,事儿轻松搞定不说,还顺便交了一个朋友,而有的人一张口就生硬无比,引来对方不悦甚至抵触,最终不欢而散。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是法律工作的真实的写照与职业要求。不能识别人性的好恶,在法庭上怎么能见缝插针、不失时机地说服法官。不具有识人的基本能力,又怎能从其言谈举止中把握其三观偏好,从而成功驾驭其情绪、引导其行为。而洞明世事、练达人情最好的方式,就是从小事做起、从杂事做起、从与专业无关的闲事做起,并培养"马上就做、做就做好"的过硬作风,才能让自己迅速成长起来。2006年,我研究生毕业到高院工作,被分配在庭上的内勤组"打杂",平时的工作就是接接电话、做做记录、查查案件、抄抄笔记、写写文章等杂事小事琐事。当时觉得挺委屈,但后来才觉得很是锻炼自己的地方,学会与人打交道、学会把小事做得让领导放心,是很不容易的。后来办案,觉得注重细节、坚持原则但又不僵化地处理案件,才是办案的精髓要义所在。再后来,一位只有高中初始学历但我一直很尊敬的老领导认为(我一直认为其道德文章超过太多博士院长),全院的研究生们,虽有一定的专业功底,但欠缺对社情民意的把握,欠缺政治站位与广阔视野,因此,他把全院的研究生们,全部抽调去办公室、研究室干活。因为他觉得办案很容易,但避免书生办案、机械办案却很难。而"两室"正是锻炼人、磨练人的好去处。于是我就被抽调去办公室给领导写材料,一同调去的几位研究生同年,要么觉得写材料痛苦,"宁愿喝马尿,不愿写材料",要么觉得写材料不干专业没前途,甚至认为在底层写材料是做"幕后英雄",大多打退堂鼓。而我认为,既来之,则安之。既然写材料的命运不可改变,写好写坏都得写,何不如好好写,一来不浪费生命,二来写得好总比写得差多得一门技艺吧,三来万一领导发现自己了呢?抱着这种心态苦干实干,在32岁时提拔副处长,是全省法院历史上第一位博士处级干部,也是最年轻的副处级干部,除了遇上了好领导这一决定因素外,我觉得跟自己的心态也是分不开的。当然,我们一起去两室的同志,最后都转变了想法,全部走上了领导岗位。
以上是我和年轻律师就五个观念问题进行的一些探讨。其实,我一直坚信,年轻人自有自己的未来,所谓的前辈人是不必瞎操心的,一代强过一代是历史宿命。年轻人需要的是启发,而不是说教。过来人需要做的,是做铺路人,而不是强做引路人。因为人不能设计未来,更不能替别人设计未来。所谓人生导师设计的未来,从来都是骗人的伎俩,不必当真,更要当心。好在我以上言论,虽或有失偏颇,但全是真心话,没有骗人的故意,只有助人的真心。望读者诸君明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