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我可以找律师么,对于造谣者

时间:2022-11-30 17:06:09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一 岚

近日,接连两起被造谣受害者维权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11月19日,一名叫“飞哥在东莞”的营销号在某平台发文,称“73岁东莞清溪镇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88万礼金+一套80万二房公寓+豪车一台”,而其看图造谣的图片,事实上是几年前这位博主与外公拍的写真合影,并非“老夫少妻”。

无独有偶。11月11日,在北京一所大学读大四的博主在网上发布维权贴。就在10日,一短视频账号将她的照片和毫无关联的网络谣言拼凑在一起,将她造谣成“海王中女霸王”,称她“恋爱一年花费男友20万”,“并在异地期间与上百位男生开房”。仅凭几张照片就将她如此造谣的短视频在多个网络平台上传播,点赞迅速破万。

目前两位受害者均已拿起了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但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涉事账号所受到的惩罚相比起给受害者带来的影响而言,微不足道。在受害者维权后,这两起造谣事件的主要涉事账号,或是改个名继续存在,直到平台封禁;或是迫于压力自行关停,不再更新,仿佛“赛博死亡”已经是对他们最大的惩罚。而这个过程中,受害者不仅要找律师出具法律文件才可以和扩散平台沟通,还需要自行联系造谣者寻求道歉,效果往往并不理想。

纵观这两起造谣事件,都是依靠受害者自己发现后主动维权的。然而,网络中的账号及信息无数,恶意营销号“打一枪换一炮”的模式也让人难以捉摸,只靠受害者发现的概率又能有多高?更何况此类造谣信息恐怕不在少数。以涉事账号“飞哥在东莞”为例,这已经不是它第一次发布类似的信息了。在该账号发布的内容中,多有“美女”“富豪”“百万礼金”“老夫少妻”“少夫老妻”等博人眼球的标签,并配以年轻女性、豪车等照片。这些内容的真实性需要打一个问号,其所使用的照片是否对照片主人的名誉权、肖像权等造成了侵犯,也值得探讨。这些账号堂而皇之地打法律的擦边球,如若没有第三方监管,尝到流量甜头的造谣账号很难自行消亡。

事实上,这些造谣信息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同时也对社会价值导向造成了不良影响。胡乱编造的内容一边冲击着人们的价值观,一边通过制造焦虑情绪来错误引导人们的认知,贬低个体奋斗价值的同时,渲染歪曲捷径的成功观。因此,不论是出于对受害者权益的保护,还是对网络健康秩序的维护,面对类似造谣信息,在受害者难以直接发现的客观情况下,平台应当出台相应的对治办法,净化网络环境,深化网络生态治理。

在治理力度上,仅仅封禁账号,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平台和有关部门需要对此加大打击力度。平台可以依靠相关技术以及机制,从源头上扼杀此类账号的生存空间;同时,在搜集证据、辟谣等方面给予维权者帮助。

让法律将虚拟的网络账号与现实中的造谣者连接起来,不能让理应受到法律惩处的人或团体躲在账号背后,游走在法网之外。这不仅是对网络空间的净化,更是让法律的权威覆盖到互联网每一个角落、减少此类造谣侵权行为发生的必要之举。(一 岚)

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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